商南规范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行管理
文章字数:846
本报讯(代绪刚)今年以来,商南县持续加强和规范全县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行管理,建立“县区指导、镇办监督、村级管理、社会参与”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行管理体制,确保各项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商南县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行管理的主体为村民委员会,所在镇办负责监督管理,县民政局负责业务指导,并按年度对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行情况实施绩效考核,“以奖代补”补助部分运营管理经费。镇办指导村委会成立农村老年协会,协助村委会管理农村互助幸福院。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行管理。农村互助幸福院院长负责幸福院日常运行管理工作。县民政局指导镇办、村委会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健全管理制度,符合村民自治和村规民约要求。
农村互助幸福院根据实际需求,正常开展文化体育、休闲娱乐、精神慰藉等活动,为入院老人解决餐饮等基本生活问题,夜晚不提供住宿。有条件的可提供理发、洗浴等服务,并可适当收费,收费标准按最低成本价核算。饮食要实惠、可口、卫生,每周制定食谱。积极发展社会慈善、社会组织和邻里互帮互助等力量,拓宽服务来源,坚持“群众筹一点、集体挤一点、社会捐一点、服务收一点、政府补一点”五方同筹的办法多渠道进行筹集,补充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行经费。争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为正常运行的每个农村互助幸福院至少配置1个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农村贫困劳动力。鼓励和支持机关、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和个人等通过捐赠等方式对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行予以支持。可以通过社会化运营、委托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等途径为农村互助幸福院提供餐饮等服务。有条件的村委会可为农村互助幸福院提供一定的生产用地,鼓励老人参加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
同时,建立健全督导检查和绩效考评机制。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暗访、量化打分等方式,对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行管理进行督导、通报和考核。根据农村互助幸福院硬件设施、运行机制、服务功能、规范管理、作用发挥等方面情况,制定分档定级的管理考核细则,分档分级拨付运行管理经费,调动基层工作的积极性,推动农村互助幸福院规范运行、健康发展。
商南县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行管理的主体为村民委员会,所在镇办负责监督管理,县民政局负责业务指导,并按年度对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行情况实施绩效考核,“以奖代补”补助部分运营管理经费。镇办指导村委会成立农村老年协会,协助村委会管理农村互助幸福院。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行管理。农村互助幸福院院长负责幸福院日常运行管理工作。县民政局指导镇办、村委会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健全管理制度,符合村民自治和村规民约要求。
农村互助幸福院根据实际需求,正常开展文化体育、休闲娱乐、精神慰藉等活动,为入院老人解决餐饮等基本生活问题,夜晚不提供住宿。有条件的可提供理发、洗浴等服务,并可适当收费,收费标准按最低成本价核算。饮食要实惠、可口、卫生,每周制定食谱。积极发展社会慈善、社会组织和邻里互帮互助等力量,拓宽服务来源,坚持“群众筹一点、集体挤一点、社会捐一点、服务收一点、政府补一点”五方同筹的办法多渠道进行筹集,补充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行经费。争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为正常运行的每个农村互助幸福院至少配置1个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农村贫困劳动力。鼓励和支持机关、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和个人等通过捐赠等方式对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行予以支持。可以通过社会化运营、委托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等途径为农村互助幸福院提供餐饮等服务。有条件的村委会可为农村互助幸福院提供一定的生产用地,鼓励老人参加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
同时,建立健全督导检查和绩效考评机制。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暗访、量化打分等方式,对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行管理进行督导、通报和考核。根据农村互助幸福院硬件设施、运行机制、服务功能、规范管理、作用发挥等方面情况,制定分档定级的管理考核细则,分档分级拨付运行管理经费,调动基层工作的积极性,推动农村互助幸福院规范运行、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