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1版
发布日期:2020年09月30日 上一版  下一版
财政助农稳脱贫
本报记者 贾书章
文章字数:2216
   
  远远看去一排排红色屋顶和蓝色屋顶的农业产业生产大棚,从坡下到坡上次第展开,交相辉映,令人目不暇接。
  走进商州区大赵峪街办桃园村的田野新型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大棚,几名群众正在忙着采摘新鲜香菇,脸上露着丰收的喜悦。
  近年来,田野新型现代农业产业园区通过“生产+加工+科技+贫困户”的发展模式,带动商州区5个镇办12个村886户贫困户户均年增收2000元,发挥了助力脱贫攻坚的重要作用,先后被评为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全市十佳现代农业园区,该园区的发展壮大离不开财政资金的大力支持。商州区通过整合财政资金,大力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区规模化标准化生产,仅向田野新型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就累计整合投入各类财政资金2000多万元,成为我市财政资金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助力脱贫攻坚的一个成功典范。
  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我市财政系统紧紧围绕中、省脱贫攻坚工作部署和规划,紧盯701个贫困村57.6万贫困人口脱贫任务,积极创造条件抓整合,不断强化完善各项配套举措,创新工作机制,为我市实现整体脱贫摘帽提供了资金保障。

强化制度建设 整合规划精准有力

  “整合财政资金支持脱贫攻坚,重点在制度建设。我市成立了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财政、发改、农业、林业、扶贫等部门为成员的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财政局具体负责实施,强力推进资金整合。坚持以县区为主,全面下放项目审批权限,实行任务、资金、权力、责任“四到县”。以县区脱贫攻坚规划为基础,按照精准扶持、突出重点,权责匹配、公开透明的原则进行整合,确保了财政资金按规定整合到位,为全市脱贫攻坚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市财政局局长刘仲林告诉记者。
  我市依据县域脱贫攻坚规划,建立了整合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项目库,项目建成一个销号一个。认真测算资金需求,及时调整完善专项规划,编制了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年度实施方案,确保规划项目与脱贫攻坚需求相一致,与统筹整合资金规划相匹配、与部门重点任务相衔接。将整合的资金列入财政监督和审计工作的重点,纪委监委、财政、审计部门专项审计、重点检查,确保了项目资金安全有效使用。丹凤县峦庄镇汪家沟村贫困户阮英会想要发展产业,却苦于没有资金,后来在财政资金的扶持下,她联合20户贫困户,成立了汪家沟菌药专业合作社,大规模种植天麻,顺利实现了脱贫。
  2016年以来,我市累计整合各类财政涉农资金116.89亿元,实施项目20026个,累计受益贫困人口99.75万人次。

加大资金监管力度 创新管理机制


  为切实解决资金来源不清、使用情况不清、监管责任不清、信息反馈不清四个问题,我市财政部门牵头,成立专班,全面摸排2016年以来县区扶贫资金在项目审批、安排使用、到户支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基本情况,指导县区建立了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三级两台账”,对扶贫资金的分配、下达、使用和管理等方面进行全流程监管。将整合资金纳入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把脱贫成效作为衡量整合资金使用管理的主要标准,并将评价结果作为分配的重要因素。2016年以来,我市连续获得全省绩效评价A级等次。
  我市在整合各类财政涉农资金监管工作中,创新出了“六统一”“三必须”的补贴发放工作新机制。即:一个制度统领、一张卡发放、一套机制协调、一套流程规范、一个平台兑现、一个银行向下的“六统一”工作机制和必须实行存折和银行卡双发、必须推行短信告知制度、必须建立“互联网+”的查询模式的惠民惠农资金补贴发放“三必须”工作机制,真正让群众知道钱从哪来、发到哪去、发了多少。
  同时,对涉农项目资金拨付设立绿色通道管理,实行按时办结制度和台账式管理,建立了扶贫资金管理限期督办机制,对资金下达15个工作日以上仍未执行的,由财政部门下发催办函;3个月以上仍未执行的,提请同级政府进行约谈督办;6个月以上仍未执行的,直接收回调整用于当年其他扶贫项目,加快了资金支出进度,提高了资金的时效性。

整合放大资金绩效 助力脱贫成效显著


  今年4月11日,家住柞水县下梁镇西川村关山沟垴的古稀老人范宽地看着门前热火朝天的施工现场,高兴地说:“盼了半辈子了,终于能走水泥路了,再也不用担心雨天一脚泥了。”西川村鱼塘至关山沟垴有2.74公里通村路,30多户群众出行困难。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柞水县财政整合交通、扶贫等涉农资金147万元,将这段路列入2020年通村路项目,并在3月底完成路基工程,4月实施水泥铺设,彻底解决了当地人出行难问题。
  我市不断加大深度贫困村投入力度,严格执行脱贫攻坚期内每个深度贫困村整合资金投入不低于500万元的要求,近年来对175个深度贫困村累计投入资金19.84亿元,平均每村投入达1133万元,每个深度贫困村投入整合资金均达到500万元以上。以整合资金为抓手,全力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完成了贫困退出村村村有集体经济的目标要求。突出产业带动,将整合资金60%以上用于产业发展,确保了产业发展在脱贫攻坚中的主导地位。
  为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全市发展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42家,其中国家级2家、省级33家;发展市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193个,其中国家级8家、省级91家、市级示范社94家;发展家庭农场589家,其中省级53家,市级82家。为提高产业脱贫的带动效应,我市发展现代农业园区134个,实现产值35.3亿元,利润4.58亿元,带动贫困村332个、贫困户15632户46896人。
  按照贫困村退出“576”标准,我市在水、电、路等方面设定了硬性指标。市、县集中财力支持计划退出的701个贫困村建设基础设施,目前安全饮水工程全部完工、电力入户已全部达标、安全饮水达标率100%、通村沥青(水泥)路全部达标、完成危房改造2.47万户,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显著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