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获“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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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王喜红)10月20日上午,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暨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大会传来喜讯,商洛被表彰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城”,这是我市历史上首次获得这一荣誉称号,标志着我市双拥工作迈入全国先进行列。市委副书记、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豫琦在省分会场参加会议。
“全国双拥模范城”是由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联合命名的城市荣誉称号,是授予一个地方双拥工作的最高荣誉,是衡量一个地方政治稳定、军民团结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商洛是革命老区,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拥工作的重要论述,将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与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升部队战斗力有机结合,各级党委、政府关心军队发展、支持军队建设,主动为驻军官兵办实事、解难题;驻商部队也心系商洛,主动参与地方建设,使双拥工作在巩固中得到了提高、在创新中得到了发展。
特别是2016年以来,我市把双拥模范城(县)创建作为开展双拥工作的重要载体,着力在深化教育、丰富内容、拓展领域、完善机制等方面下功夫,拥军优属各项政策全面落实,军属生活难、住房难、医疗难“三难”问题妥善解决,军地互办实事有力推进,“双拥在基层”活动扎实开展,实现了转业、退伍安置、随调随迁军属安置率100%,部队干部子女入托、入学优先率100%,各类优抚安置资金按时足额发放100%等目标。驻商部队官兵积极投身抢险救灾、扶贫帮困、兴教助学、平安创建等工作,为商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谱写了新时代军政团结、军民团结的崭新篇章。
“全国双拥模范城”是由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联合命名的城市荣誉称号,是授予一个地方双拥工作的最高荣誉,是衡量一个地方政治稳定、军民团结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商洛是革命老区,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拥工作的重要论述,将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与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升部队战斗力有机结合,各级党委、政府关心军队发展、支持军队建设,主动为驻军官兵办实事、解难题;驻商部队也心系商洛,主动参与地方建设,使双拥工作在巩固中得到了提高、在创新中得到了发展。
特别是2016年以来,我市把双拥模范城(县)创建作为开展双拥工作的重要载体,着力在深化教育、丰富内容、拓展领域、完善机制等方面下功夫,拥军优属各项政策全面落实,军属生活难、住房难、医疗难“三难”问题妥善解决,军地互办实事有力推进,“双拥在基层”活动扎实开展,实现了转业、退伍安置、随调随迁军属安置率100%,部队干部子女入托、入学优先率100%,各类优抚安置资金按时足额发放100%等目标。驻商部队官兵积极投身抢险救灾、扶贫帮困、兴教助学、平安创建等工作,为商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谱写了新时代军政团结、军民团结的崭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