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亮夜间经济 品味休闲生活
文章字数:3824
在晚间练习瑜伽已成为一些女性的爱好
选择在晚间逛街已成为市民的习惯
夜幕下的商洛市区
夜间经济本质上是一种基于时段划分(当日下午6点到次日早上6点)的经济形态,以休闲性、服务性消费为主体,包括了吃、住、学、游、购、娱等,几乎涵盖了所有的第三产业。从国内一些经济实力强劲的城市看,发展夜间经济成为稳就业、促增长的重要抓手之一。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夜间经济发展,增加社会就业、提高消费水平,近期笔者对商洛市夜间经济发展情况作了专题调研。
经济规模扩大 外延不断拓展
市场主体不断丰富。近年来,商洛大力培育和发展多元化的夜间经济主体,基本涵盖了服务业的全部行业。除餐饮、住宿、娱乐等传统行业得到发展外,新兴的教育、健身、文化、体育等行业也得到了快速发展。截至10底,我市实有批发零售业主体达到55167个,住宿餐饮业主体达到18012个,美发美容网点963家,洗浴网点108家,标准体育场馆15个,非标准体育场馆113个,市民健身公园广场23个,高中档健身中心12家,各类教育机构100多家,咖啡酒吧茶馆11家,电影院16家,KTV34家,各类市场主体的不断丰富,是改善中心城区夜晚“空巢”现象、延伸消费链条的基础。
夜间经济规模不断扩大。从调研看:在30家餐饮业单位中,夜间收入占全天收入80%及以上的有7家,夜间收入占全天收入50%-80%有20家,夜间收入占全天收入50%以下的3家;10家住宿业单位,夜间收入占全天收入50%及以上的有2家,夜间收入占全天收入50%以下的有8家;批发业中,石油及制品类销售单位是24小时营业,夜间收入可达到全天收入的1/3;零售业20家单位中,夜间收入占全天收入50%-80%的有8家,夜间收入占全天收入50%以下的12家;娱乐业8家单位中,夜间收入均达到80%以上;在教育机构5家单位中,夜间班次占全天的比重达到70%。据此测算,夜间消费带来的零售额约占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31.4%。以2020年三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额为基数,测算夜间消费产生的零售额约为42.1亿元,忽略不计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影响,调查的73家单位本年与上年同期相比,零售额增加8.3%。由此可见,夜间消费已是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夜间经济成为拉动内需的重要杠杆之一。
夜市已成为商洛夜间经济的重要组成。调查显示,商洛餐饮业夜间价值份额中,夜市占比达到11.2%。全市相对集中的夜市有15处左右,商州区名人街老车站夜市、丹凤县凤鸣街农贸市场夜市、镇安县宏华街农贸市场夜市等,晚间客流量大,营业额可观。以商州区名人街老车站夜市为例,在每天19时至20时期间,目测人流量可达到480人,按营业时间7个小时、人均消费10元进行测算,名人街老车站夜市每天的营业额达到3.3万元左右,月营业额可达到100万元左右。夜市成为夜间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夜间经济发展的外延不断拓展。着力推动集购物、餐饮、旅游、影剧观赏、教育培训、体育健身、医疗保健、休闲娱乐为一体的夜间消费特色街区,如商州区“西街步行街”街”,柞水“天佑步行街”等;精心打造独特的“山水夜景”,七县区围绕城区周围环山进行主题亮化美化,城区一张靓丽的名片,为夜间旅游注入了新的活力;加大投资力度,建设市县体育运动中心、文化中心、城市书房等重点文化工程;坚持文体惠民,商洛市戏曲研究院惠民剧场演出达到了年均70多场次,市体育运动中心不断优化服务模式延长夜间开放时间,这些都进一步丰富了夜间消费的文体供给。
配套设施薄弱 夜间消费业态单一
整体规划不到位,发展夜间经济的配套设施薄弱。从目前调研的情况看,商洛各商业主体的夜间经营活动,较多的来自经营者自发的经营行为,缺乏系统管理和政策引导,也无系统的体制规范约束。有的区域陷入了概念误区,简单地把白天街头小商贩的经济行为在夜晚进行扩大化、组织化、合法化,引发了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环境安全等问题。与之相配套的交通、停车、照明、安保等配套设施
夜间消费业态单一,各行业与旅游融合发展不够,难以形成独具商洛特色的夜间产业。主要表现在:一是消费业态供给单一,仍然以传统夜间经济的餐饮业、零售业以及KTV为主,而文化、旅游、教育、表演、康养等业态极度匮乏;二是旅游资源以自然资源为主,大部分景点营业时间仅到18时,冬季营业结束时间会更早,景区周边可提供的夜间旅游产品种类不多,多数外来游客在夜晚面临无景可游的尴尬;三是旅游业与文化娱乐、餐饮、购物等其他物质消费载体的融合度不高,夜间旅游项目不足、缺乏夜间网红打卡点,吸引消费人群能力弱,短时间内难以形成独具商洛特色的夜间产业。
受季节、气温等影响,阻碍夜间消费向纵深拉动。主要表现在:一是商洛的气候属于暖温带半湿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夏季气温最高37℃~40.8℃,冬季气温最低-11.8℃~-21.6℃,居民在夏季多选择在夜间消费,但是冬季选择在白天消费的比较多,晚上气温低,出门就餐、购物、娱乐的人明显少于夏季;二是商超、餐馆在夏季的营业结束时间是22时,烧烤、KTV的营业时间可持续到凌晨1时,商超、餐馆冬季的营业结束时间为21时或21时30分,部分餐馆和KTV营业结束时间为24时,人们已经适应了这个消费时间段,这些时间段之后大部门商家已关门休息,人们的消费选择减少,消费意愿随之减少。
消费习惯和消费能力不足,制约夜间经济的发展。一是消费习惯制约发展。年龄偏大的市民习惯在白天购物、出行,消费领域也是重物质轻文化,且“夜生活”会妨碍健康的观念也根深蒂固。年轻人的夜间消费居多,但由于供给不足,大多数年轻人选择夜间网购或者节假日去西安等城市消费,在商洛的消费仅局限于聚餐和KTV。二是消费能力不足仍然掣肘。商洛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由于居民的收入水平低和生活支出高等因素,制约了很大一部分人的夜间消费行为,加之流入流出人口比重严重失调,消费能力仍停留在本地居民。
提供政策支持 打造特色亮点
点亮夜经济,活跃“fun”生活,国内许多城市做出了成功经验,发展方向即:集约化、品牌化、差异化,从不同维度满足不同消费者的消费需求,基于以上三点,结合我市“夜间经济”发展实际,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顶层设计、科学规划,为发展夜间经济提供政策支持。
一是建立“夜间经济”协调推进机制。明确牵头部门,协调发改、文旅、公安、环保、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具体的发展措施,合理规划布局,培育壮大相关产业,逐步形成布局科学、功能完善、管理规范、业态丰富的夜间经济发展格局。二是研究出台相应的金融、财政扶持政策,对夜间特色街区、特色夜市、夜间旅游进行项目扶持和金融优惠,对大学生、下岗失业者及进城新市民等群体,在小吃制作、民间手工艺技能等方面开展培训,鼓励和激励其自主创业,从事夜间经营活动。
联动配合、提升环境,完善夜间经济配套设施。一是建立各相关部门联动机制,规划夜间经济发展“路线图”,建设相配套的公共停车设施,在节假日适当延长公共交通营运时长,解决市民夜间出行和停车难的问题;二是做好城区夜间的出行安保工作,围绕“雪亮”工程建设,营造安全放心的夜间消费环境;三是完善与夜间经济圈相配套的照明设施,延长照明时间,建设夜间景点可视性较强的景点导航标识,留住夜间路过的游客。
融合发展、提高品质,打造夜间经济的商洛特色。
一是做大传统夜市。挖掘地域餐饮文化,实现品种多样化、服务优质化、环境舒适化发展,提升供给水平。二是做精商业街区。在中心城区的特色商业街区,在区域功能布局上引入更多的夜间经济活动场所,植入商洛特色旅游、历史文化元素,将其打造为“记忆中的商洛”网红街区。三是开展优质夜游项目。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依托节假日外地游客更多的选择生态旅游目的地商洛这一有利条件,延长旅游产业链条,培育夜间观光休憩、演艺体验、农艺手工制作等旅游项目,不仅解决当地青年常年在外地就业、将消费也留在外地的局面,而且解决了留不住、留不长外地游客的问题。四是整合现有文体资源,充分发挥文艺演出、体育赛事、书画展览、城市书屋的撬动作用,活跃夜间经济的文体娱乐区域,提升文体产业对夜间经济的贡献率。
优化供给、加大布点,增强商贸服务业对夜间经济的贡献。一是商务等主管部门发挥好对市场的引导作用,鼓励有条件的便利店实行24小时营业,超市适当延长夜间工作时间,加大市内人流集中区无人售货机的投放量,丰富商品种类,增加市民夜间购物的可选择方式,为发展夜间经济提供保障。二是适应数字经济时代的发展,迎合青年一代线上消费的习惯,引导商贸服务主体积极与美团、饿了么、淘宝等网络平台合作,提升夜间接单率,更好地满足“熬夜逛淘”的消费需求。
强化监管、规范秩序,建立系统的夜间经济政府治理体系。一是依托社区、街办,建立政府、商家、消费者等各个主体积极参与的夜间经济管理体制,调节生产者、消费者和居民等各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和纠纷,规范市场秩序;二是加强市场监管,着力解决自发形成的夜市缺乏市场监管、存在环境卫生和食品安全等隐患的现状,加大对夜间经济区域的监管频次和力度,提高产品质量,让消费者放心;三是加大对商品价格的监管,监督商家按照市场定价,减缓价格提高对市民产生的经济压力,增加市民夜间消费的欲望;四是建立夜间消费产生的垃圾、废水循环处理办法,改善消费环境。
加大宣传、改变观念,营造良好的夜间经济发展氛围。夜间经济不仅仅是吃、购、游,更多是一种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的转变,需要政府部门和新闻媒体正面宣传、引导,指导各类市场主体进行“夜间经济”的宣传,引导市民培养夜间消费的观念,同时发挥抖音、快手等社交平台的传播力度,打造网红打卡地,吸引市民和外来游客夜间出游、购物、文化体验等,营造健康的夜间消费氛围,不断为经济发展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