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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12月26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多部门联动
开展对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
文章字数:846
  本报讯(徐勋章 樵红军)为迅速落实国省关于对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专项治理“回头看”的紧急部署,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行为,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健康权益,商洛医保、卫健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纪检监察等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从2020年12月23日起至2021年1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治理“回头看”行动。
  本次专项治理重点查处利用“包吃包住、车接车送”等名义或者通过“有偿推荐”等方式的诱导住院,采取挂床、冒名顶替等手段的虚假住院,通过捏造资料、“突击开药”套取门诊基金,以及对国省市医保飞行检查问题和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力、屡查屡犯等违法违规行为,紧盯住院频次较高、入院时间较为集中、出院报销金额接近的疑似违规住院结算数据,重点筛查建档立卡贫困户、集中供养五保户、老年病轻症患者住院结算情况。同时,还将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落实“四合理”和执行“九不准”要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收受“红包”、回扣等违规行为,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查办或转交相关部门查处。
  本次专项治理采取抽查复查、集中督导等方式,对可疑线索开展现场核查、病历审查、走访调查、突击检查,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无死角。共分定点医疗机构自查、县区检查、联合督查和总结整改四个阶段。定点医疗机构凡在2020年12月31日前自查并自觉上缴违规资金的,不再另行处罚;凡2021年1月1日后经县区检查和联合督查查出的问题,经查实存在欺诈骗保行为的,由医保部门责令退回医保基金,并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责令定点医疗机构暂停医保定点服务或解除服务协议。对定点医疗机构相关医务人员,由卫生健康部门依法给予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医保、卫生健康等部门工作人员经查实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同时,本次集中治理将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分别在各级医保和卫健部门设立了举报电话,实行举报奖励办法,将对举报查实的、根据核实资金情况给予举报人最高5万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