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林长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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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全社会对生态环境问题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成为行业管理工作的难点。多年来,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工作主要是林业部门在抓,林业部门一家的力量过于单薄,特别是机构改革后,林业部门在管理体制机制上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已不能适应中省对生态保护和发展工作的要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已经进入由数量快速增长向高质量转变、由保护为主向保护经营并重转变、由传统管理手段向以信息化为支撑的现代化管理转变的新阶段。
2016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时作出“要把好山好水保护好,着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的安徽样板,建设绿色江淮美好家园”的重要指示。2017年,安徽省全面推行建立林长制。紧接着,山东、江西等省份也全面推行林长制。2019年,国家林草局和省林业局分别提出,将着力构建最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制度体系,尽快出台林长制工作方案,全面推行林长制;同年2月,商洛市将建立林长制工作写入市政府工作报告;11月,市政府组成考察组赴安徽省滁州市考察学习林长制工作经验,随后在柞水县先行试点。
今年4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深入陕西考察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脱贫攻坚工作,首站来到柞水县,对位于秦岭山脉东段的牛背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视察,称赞这里是“养在深闺人未识的天然氧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秦岭和合南北、泽被天下,是我国的中央水塔,是中华民族的祖脉和中华文化的重要象征。保护好秦岭生态环境,对确保中华民族长盛不衰、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柞水县委、县政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守护好秦岭绿水青山,当好秦岭生态卫士,加快推进改革试点,在全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主要做法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和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柞水县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县政府下发《柞水县推行建立林长制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森林资源管理体系,实行党政主要领导同志总负责、同级领导同志分区负责、部门各负其责,逐级明确职责、层层压实责任。
构建三级林长体系。按照“分级负责”原则,一是构建县、镇、村三级林长组织体系。总林长由县委主要领导担任、副总林长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镇办林长、副林长由镇办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村(社区)林长、副林长由村党支部书记和副书记分别担任。二是设立总督察长、督察长。总督查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督察长由县林业局局长、县环境局局长担任。三是建立“责任在县、运行在镇办、管理在村(社区)”的森林资源管理新机制,探索具有柞水特色、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保障。
明确职责目标。在推行林长制过程中,为了发挥各级“长”作用,一是明确县、镇、村三级林长工作职责。二是明确发展目标。按照“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长效监管、严格考核”的要求,明确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全面建成森林资源防御体系、森林生态修复体系,使森林资源的环境功能和生态功能得到充分释放,使全县林业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发展活力明显提高,产业结构明显合理,发展方式明显优化,质量效益明显提升,生态强县地位初步建立,实现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有机统一,建设成为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美丽柞水。
完善工作制度。县林长办印发柞水县县级林长五项制度,编制《柞水县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指南》,从建立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推行林长制、实行森林督查等三个方面建立起完整的森林资源管理体系,对各级林长在林地、林木、野生动植物、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控、护林员上岗履职及巡山工作的落实等情况进行检查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办,签发督办单,解决森林资源管理中的具体问题,要求下级林长及时纠正和整改。
加强舆论宣传。县林长制办公室建立林长制工作微信群,及时了解镇、村级林长制工作新动态;在全县9个镇办、2个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点经济林、重点生态修复区域设立林长公示牌101块,公布县、镇、村各级林长姓名、职务、职责和联系方式、管辖范围,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在林区主要路口设立护林哨所23处。
工作成效
党政同责,履职尽责。县委、县政府聚焦三级林长,紧扣干部责任,拧紧责任螺丝,让各级林长知责明责、履责尽责,对标对表、督查督导,问效问责,推进林长制改革向基层延伸。有效调动各级干部兴林护林积极性,解决理念淡化、职责虚化、权能碎化、举措泛化等问题。各镇办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林业工作举措更加精准务实,施策更加精准到位。
组织健全,齐抓共管。传统的林业管理属于党委、政府领导下的林业部门单兵作战模式。林长制通过建立三级林长队伍体系和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全县共设立总林长、副总林长各1名,县级林长10名,镇级林长18名,村级林长162名,配备护林员1100名,责任民警81名,设立各级林长公示牌101块,将责任体系延伸至村级,打通资源管理责任落实的最后一公里,较好解决了责任不明确、管护不及时的问题。
统筹治理,提升内涵。在推行林长制工作中,各镇办立足本地资源情况,各有侧重做好林与山、林与水、林与田、林与草的统筹文章,促进自然生态系统整体提升。同时把林长制与其他重点工作,特别是与全域旅游、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有机结合,同谋划、同推进、同落实,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县政府要求必须跳出林业抓林业,注重林业与其他工作的协同,不断赋予林业生态建设新的内涵,有效提升了整体工作水平。
增绿护绿,富民强县。全面建立林长制绝不是“搞花样”“出新词”,重点在“增绿、护绿、用绿、活绿”上下功夫、做文章。突出抓好资源保护,加快推进绿化步伐,加强保护地体系建设,提升森林质量效益,发展绿色生态经济。鼓励林区农民自主经营,开展林下种植养殖、发展特色经济林及绿化苗木等,实现了“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资本变资金”的可喜转变。采取“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通过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地租金、劳务收入、合作分成及聘用生态护林员等多种形式,最终达到百姓富、生态美的有机统一。
产业发展,效益彰显。建立林长制后,各级林长牵头谋划林业保护发展,将林业生态的产业链向下延伸、向服务业延伸,充分释放了林业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林业效益显著提升,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成效显著,区域绿化亮点纷呈,林果产业迅速发展,生态文化旅游康养成为柞水的又一张亮丽的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