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检察院履行职责守护群众“脚下安全”
文章字数:309
本报讯(李柳炎)窨井盖虽小,但关系到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近日,丹凤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辖区内有多处窨井盖存在不同程度的丢失、损坏、塌陷、松动等问题,若不及时更换和修补,将会影响广大群众出行安全。
针对辖区窨井盖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丹凤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尽快维修、更换问题井盖,同时,建议对辖区内的窨井盖定期进行检查,形成常态化巡查机制。行政机关对检察建议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并建立了常态化巡查机制。
井盖虽小,但遍布城乡各处,关系到每个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该院将严格按照高检院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四号检察建议”,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脚下安全”,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针对辖区窨井盖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丹凤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尽快维修、更换问题井盖,同时,建议对辖区内的窨井盖定期进行检查,形成常态化巡查机制。行政机关对检察建议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并建立了常态化巡查机制。
井盖虽小,但遍布城乡各处,关系到每个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该院将严格按照高检院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四号检察建议”,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脚下安全”,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