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完成国有林场改革工作
文章字数:842
本报讯(甘明旭)日前,全市国有林场主体改革工作全面完成,国有林场数量由改革前的20个整合为15个,全部定为公益服务一类事业单位,实现了定性定位明确、财政保障到位、职工队伍稳定、基础设施改善、生态功能提升的主要目标。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发文推广了我市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经验。
我市高度重视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市委深改领导小组、市政府专题研究推进,对国有林场的定性、定编和财政全额保障供养等核心政策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各县区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市深改办、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考核办实行季度督查、半年交账、年度考核,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委等部门积极支持配合,市林业局加强组织推动,确保了全市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有力有效开展。
此次改革,明确定性国有林场为公益服务一类事业单位,科学核定国有林场事业编制608名,纳入同级财政全额保障。岗位设置重心向一线下移,严格控制后勤人员岗位比例,全面落实定员定岗制度,确保主体人员主要从事林场一线管护和生产,形成了有效的竞争机制。按照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办法,加大一线生产护林岗位层次设置和收入分配,拉大后勤人员与一线生产护林人员的收入差距,形成了面向基层、面向一线的收入激励考核机制,做到了用制度管人、办法管人、纪律管人。按照保障有力、精简高效的原则,为国有林场职工办理了相应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积极处理国有林场体制转变过程中退休职工社保的衔接问题。按照“内部消化为主、多渠道解决就业”和“以人为本、确保稳定”的原则,妥善安置国有林场富余职工,解决了长期困扰国有林场发展的重大问题。
同时,还建立健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档案,编制了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调查报告、森林经营方案、中长期发展规划,以此作为评价、考核国有林场的重要依据。建立了“林场-管护站-护林员”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每半年对国有林场工作考核一次。坚持把国有林场的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县区年度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加大对国有林场防火通道、管护站点以及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资金扶持力度。
我市高度重视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市委深改领导小组、市政府专题研究推进,对国有林场的定性、定编和财政全额保障供养等核心政策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各县区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市深改办、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考核办实行季度督查、半年交账、年度考核,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委等部门积极支持配合,市林业局加强组织推动,确保了全市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有力有效开展。
此次改革,明确定性国有林场为公益服务一类事业单位,科学核定国有林场事业编制608名,纳入同级财政全额保障。岗位设置重心向一线下移,严格控制后勤人员岗位比例,全面落实定员定岗制度,确保主体人员主要从事林场一线管护和生产,形成了有效的竞争机制。按照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办法,加大一线生产护林岗位层次设置和收入分配,拉大后勤人员与一线生产护林人员的收入差距,形成了面向基层、面向一线的收入激励考核机制,做到了用制度管人、办法管人、纪律管人。按照保障有力、精简高效的原则,为国有林场职工办理了相应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积极处理国有林场体制转变过程中退休职工社保的衔接问题。按照“内部消化为主、多渠道解决就业”和“以人为本、确保稳定”的原则,妥善安置国有林场富余职工,解决了长期困扰国有林场发展的重大问题。
同时,还建立健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档案,编制了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调查报告、森林经营方案、中长期发展规划,以此作为评价、考核国有林场的重要依据。建立了“林场-管护站-护林员”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每半年对国有林场工作考核一次。坚持把国有林场的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县区年度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加大对国有林场防火通道、管护站点以及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资金扶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