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力做好农村疫情防控和农产品稳产保供
文章字数:892
本报讯(任勇 杨雷)1月18日,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做好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委农办、农业农村局分区分级、科学防控、精准施策,积极做好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抓好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供给。
通知指出,近期以来,国内多地农村发生点状疫情,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形势更加严峻复杂,特别是随着新春佳节的来临,农民工陆续返乡回乡,人流车流物流进一步加剧,广大农村疫情防控压力进一步加大。
通知强调,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作用,深入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佩戴口罩、错峰返乡、配合查验、减少聚集流动、勤洗手、通风、科学就医、拒传谣言,不网购进口冷链(冷冻)食品,少串门、不集聚,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席不办,自觉执行和宣传我市实时更新的管控政策,自觉维护良好社会秩序,减少感染风险。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农民工返乡回乡工作,减少人员跨区域流动。属地基层党组织要做好安抚和疏导工作,解除就地过节农民工后顾之忧。要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利用春节前大扫除习俗和农民工返乡的有利时机,以农村疫情防控为切入点,扎实开展村庄清洁提升行动,彻底消除“脏乱差”现象,阻断细菌病毒传播途径,实现“干干净净迎新春”;及时清扫畜禽粪污,减少人畜共患病传播风险;完善农村改厕后端管护长效和保洁机制,减少粪口传播隐患;全面清洁乡村田间各种农业生产废弃物,实现田园清洁;进一步健全、落实“门前三包”、网格化管理、城乡一体化保洁等制度,确保公共环境卫生安全。
通知要求,要全力抓好农业生产和农产品有效供给。在确保防疫安全的情况下,不失时机开展春耕春播生产,指导添槽补栏,促进生猪产能恢复,保障蔬菜、肉蛋供应。鼓励开展农产品加工收储,有序组织市场投放,确保农产品产销顺畅,防止出现卖难和断供。有序指导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经营门店做好自身疫情防控,实行“点对点”配送服务,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落实农业生产资料运输车辆管理措施,确保农资供应市场安全稳定。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严禁未经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擅自设卡拦截、随意断路封路阻断交通的行为,不得随意以防疫为借口拦截农资运输车辆。
通知指出,近期以来,国内多地农村发生点状疫情,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形势更加严峻复杂,特别是随着新春佳节的来临,农民工陆续返乡回乡,人流车流物流进一步加剧,广大农村疫情防控压力进一步加大。
通知强调,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作用,深入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佩戴口罩、错峰返乡、配合查验、减少聚集流动、勤洗手、通风、科学就医、拒传谣言,不网购进口冷链(冷冻)食品,少串门、不集聚,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席不办,自觉执行和宣传我市实时更新的管控政策,自觉维护良好社会秩序,减少感染风险。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农民工返乡回乡工作,减少人员跨区域流动。属地基层党组织要做好安抚和疏导工作,解除就地过节农民工后顾之忧。要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利用春节前大扫除习俗和农民工返乡的有利时机,以农村疫情防控为切入点,扎实开展村庄清洁提升行动,彻底消除“脏乱差”现象,阻断细菌病毒传播途径,实现“干干净净迎新春”;及时清扫畜禽粪污,减少人畜共患病传播风险;完善农村改厕后端管护长效和保洁机制,减少粪口传播隐患;全面清洁乡村田间各种农业生产废弃物,实现田园清洁;进一步健全、落实“门前三包”、网格化管理、城乡一体化保洁等制度,确保公共环境卫生安全。
通知要求,要全力抓好农业生产和农产品有效供给。在确保防疫安全的情况下,不失时机开展春耕春播生产,指导添槽补栏,促进生猪产能恢复,保障蔬菜、肉蛋供应。鼓励开展农产品加工收储,有序组织市场投放,确保农产品产销顺畅,防止出现卖难和断供。有序指导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经营门店做好自身疫情防控,实行“点对点”配送服务,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落实农业生产资料运输车辆管理措施,确保农资供应市场安全稳定。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严禁未经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擅自设卡拦截、随意断路封路阻断交通的行为,不得随意以防疫为借口拦截农资运输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