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亮生态底色 建设绿色商洛
文章字数:2354
本报记者 汪瑛
鱼翔浅底,鹭舞长空。去年冬季以来,成群的白鹭、沙鸭飞临我市丹江、洛河湿地,使这里成为生机勃勃的鸟类乐园。近年来,随着我市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越来越多的珍稀鸟类选择来商山洛水越冬、或由候鸟变“留鸟”,呈现出一幅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优美画卷。
生态是我市最大的优势,也是最突出的发展底色。“十三五”时期,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一系列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扎实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加强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建设,实施了一系列打基础、利长远、补短板的生态工程,先后摘得“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国家森林城市”“中国气候康氧之都”“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等桂冠。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我市先后出台《商洛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全面推进河长制实施方案》《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商洛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整改工作方案》等75个文件,环境保护政策和制度的不断完善,为决胜攻坚战打下了坚实基础。
大气污染防治是生态环境治理的重中之重,我市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四年行动计划”和“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拆改燃煤锅炉308台591蒸吨,整治“散乱污”企业440家,淘汰机动车6163辆,完成造林23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68.37%,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到位,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平均在330天以上、连续八年保持全省第一,连续四年进入全国空气质量达标城市行列。“商洛蓝”成了商洛的靓丽名片。
我市一直把水污染防治摆在突出位置,2016年启动了丹江等流域污染防治四年行动计划,实施了工业废水及尾矿库治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小流域治理、饮用水源保护等8大类丹江等流域污染防治项目473个,全面完成了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截至2020年底,9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10条主要河流22个监控断面稳定达到功能区标准,城市水环境质量连续四年居全省前列,确保了“一江清水供京津”。
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整治修复污染土壤789亩,在88个镇724个村实施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创建美丽宜居示范村67个,危险废物处置能力提高到14大类23.05万吨,新增了日处理10吨医疗废物高温蒸煮系统,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0%,较“十二五”增长了3.5%。
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攻坚行动中,紧盯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厕所改造等重点领域,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的行政村比例达到93.32%,全市366个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累计完成农村改厕29.2万座,实施村庄绿化252个,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45%以上,打造了山清水秀村美院净家洁的“净美商洛”,为乡村振兴扮靓了生态底色。
立行立改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以来,我市借督察东风,全力开展环境问题整治。市上成立了以市长任组长的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及市级有关部门均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坚持责任、措施、时间、人员“四落实”,共同推动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解决。截至2020年12月底,中央环保督察11个问题、72件信访件,省委环保督察24个问题、205件信访件,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9个问题、135件信访件全部整改到位,实现“清零”。
除抓好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进行整改外,我市还把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问题,以及省市督察发现的问题,一并纳入整改范围,实行清单管理、督办落实、限期销号。中央对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的通报下发后,市环保、发改、林业等部门联合开展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全面开展秦岭地区违规建筑和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共排查违规建筑问题72个,其中拆除35处、面积4.84万平方米,排查生态环境突出问题454个,拆除黏土砖厂90处、拆除关停养殖场134处、取缔违法砂厂227处,全市砖场、沙场、采石厂、养殖场共复垦复绿91.7万平方米。
创新管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生态环境治理有效,整改有力,若不搞好管理,也是不能持久的。
“十三五”以来,我市生态环境系统不断探索创新以“三会制、三到场、三问责”为主要内容的“三个三”工作机制,积极推行“建立十大清单夯责任,谋划十大创新出亮点,健全十大机制强管理”等“九个十”工作法,健全完善督查、交办、巡查、约谈、问责等机制,修订完善考核办法,坚持对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年度环保目标责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污染减排等五项重点工作实施考核,落实了工作任务,创新了管理方式,提高了工作效率。
在全省率先推行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落实网格监管人员3929名,初步实现环境监管全覆盖、常态化。严格实施《环保法》及四个配套办法(法律法规,制度案卷),建立了双随机、网上公示和媒体曝光机制,对污染源监管信息及时公开,对突出环境问题予以曝光,接受社会监督。2016年以来,检查企业7336家/次,实施行政处罚491起,受理办结各类生态环境信访投诉3118件,查处率、办结率均为100%,群众满意率达98%以上。
应急管理能力不断加强,对全市134座尾矿库开展了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编制;对40家重点排污企业开展环境隐患排查和整治;完成全市丹江沿线主要河流“一河一策一图”应急预案编制;建成市环境应急监控指挥中心并入选全国环境互联网大会十大智慧环保创新案例。
环境监测能力有效提升,全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从2个增加到11个;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从2个增加到9个;市环境监测站监测能力从5大类105项105个参数,扩展到10大类207项585个参数;4个县级环境监测站取得了监测资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初步建成。
生态环境保护永远在路上。“十四五”期间,我市将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引下,坚持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持续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坚定不移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让商洛大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空气更清新,人民的生活更加美好。
鱼翔浅底,鹭舞长空。去年冬季以来,成群的白鹭、沙鸭飞临我市丹江、洛河湿地,使这里成为生机勃勃的鸟类乐园。近年来,随着我市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越来越多的珍稀鸟类选择来商山洛水越冬、或由候鸟变“留鸟”,呈现出一幅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优美画卷。
生态是我市最大的优势,也是最突出的发展底色。“十三五”时期,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一系列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扎实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加强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建设,实施了一系列打基础、利长远、补短板的生态工程,先后摘得“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国家森林城市”“中国气候康氧之都”“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等桂冠。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我市先后出台《商洛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全面推进河长制实施方案》《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商洛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整改工作方案》等75个文件,环境保护政策和制度的不断完善,为决胜攻坚战打下了坚实基础。
大气污染防治是生态环境治理的重中之重,我市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四年行动计划”和“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拆改燃煤锅炉308台591蒸吨,整治“散乱污”企业440家,淘汰机动车6163辆,完成造林23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68.37%,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到位,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平均在330天以上、连续八年保持全省第一,连续四年进入全国空气质量达标城市行列。“商洛蓝”成了商洛的靓丽名片。
我市一直把水污染防治摆在突出位置,2016年启动了丹江等流域污染防治四年行动计划,实施了工业废水及尾矿库治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小流域治理、饮用水源保护等8大类丹江等流域污染防治项目473个,全面完成了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截至2020年底,9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10条主要河流22个监控断面稳定达到功能区标准,城市水环境质量连续四年居全省前列,确保了“一江清水供京津”。
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整治修复污染土壤789亩,在88个镇724个村实施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创建美丽宜居示范村67个,危险废物处置能力提高到14大类23.05万吨,新增了日处理10吨医疗废物高温蒸煮系统,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0%,较“十二五”增长了3.5%。
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攻坚行动中,紧盯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厕所改造等重点领域,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的行政村比例达到93.32%,全市366个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累计完成农村改厕29.2万座,实施村庄绿化252个,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45%以上,打造了山清水秀村美院净家洁的“净美商洛”,为乡村振兴扮靓了生态底色。
立行立改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以来,我市借督察东风,全力开展环境问题整治。市上成立了以市长任组长的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及市级有关部门均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坚持责任、措施、时间、人员“四落实”,共同推动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解决。截至2020年12月底,中央环保督察11个问题、72件信访件,省委环保督察24个问题、205件信访件,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9个问题、135件信访件全部整改到位,实现“清零”。
除抓好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进行整改外,我市还把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问题,以及省市督察发现的问题,一并纳入整改范围,实行清单管理、督办落实、限期销号。中央对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的通报下发后,市环保、发改、林业等部门联合开展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全面开展秦岭地区违规建筑和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共排查违规建筑问题72个,其中拆除35处、面积4.84万平方米,排查生态环境突出问题454个,拆除黏土砖厂90处、拆除关停养殖场134处、取缔违法砂厂227处,全市砖场、沙场、采石厂、养殖场共复垦复绿91.7万平方米。
创新管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生态环境治理有效,整改有力,若不搞好管理,也是不能持久的。
“十三五”以来,我市生态环境系统不断探索创新以“三会制、三到场、三问责”为主要内容的“三个三”工作机制,积极推行“建立十大清单夯责任,谋划十大创新出亮点,健全十大机制强管理”等“九个十”工作法,健全完善督查、交办、巡查、约谈、问责等机制,修订完善考核办法,坚持对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年度环保目标责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污染减排等五项重点工作实施考核,落实了工作任务,创新了管理方式,提高了工作效率。
在全省率先推行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落实网格监管人员3929名,初步实现环境监管全覆盖、常态化。严格实施《环保法》及四个配套办法(法律法规,制度案卷),建立了双随机、网上公示和媒体曝光机制,对污染源监管信息及时公开,对突出环境问题予以曝光,接受社会监督。2016年以来,检查企业7336家/次,实施行政处罚491起,受理办结各类生态环境信访投诉3118件,查处率、办结率均为100%,群众满意率达98%以上。
应急管理能力不断加强,对全市134座尾矿库开展了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编制;对40家重点排污企业开展环境隐患排查和整治;完成全市丹江沿线主要河流“一河一策一图”应急预案编制;建成市环境应急监控指挥中心并入选全国环境互联网大会十大智慧环保创新案例。
环境监测能力有效提升,全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从2个增加到11个;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从2个增加到9个;市环境监测站监测能力从5大类105项105个参数,扩展到10大类207项585个参数;4个县级环境监测站取得了监测资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初步建成。
生态环境保护永远在路上。“十四五”期间,我市将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引下,坚持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持续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坚定不移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让商洛大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空气更清新,人民的生活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