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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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李敏)桃红柳绿,商山春来。2月23日,全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启动仪式在商州区刘湾街道办事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整治现场举行。市委书记、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一主任郭永红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她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要求,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强烈的担当、更加扎实的行动,持之以恒保护好秦岭生态环境,以实干实绩当好秦岭生态卫士。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凯盈出席,市委副书记、市长、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郑光照主持。市政协主席高健、市委副书记李豫琦,市委常委马生龙、张礼进、薛小毛、杜志强、胡宏出席。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武文罡宣读《商洛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商州区委书记张盈安汇报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并作表态发言。
郭永红在讲话中指出,去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首站就来到商洛,考察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情况,面对面嘱咐我们当好秦岭生态卫士。全市上下要牢记嘱托、提高站位,对“国之大者”了然于胸,从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把开展专项行动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行动,作为落实省委凝心聚力开局起步暨重点项目开工会议有关要求的重要举措,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一以贯之地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做好做扎实。
郭永红强调,要扭住重点、把握关键,紧盯中央和省委环保督察、省委专项巡视、“回头看”检查等各类反馈问题,举一反三排查整治“五乱”问题,确保问题整改全部“清零”。要紧盯违建别墅、水土气、尾矿库、水源地等重点领域,动真碰硬开展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秦岭野生动物资源等各类违法行为,真正做到利剑高悬、威慑常在。要认真落实《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加快形成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的长效常治机制。要大力宣传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意义和政策法规,扎实开展“秦岭生态卫士行动日”等实践活动,不断激发全市干部群众热爱大秦岭、保护大秦岭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郭永红要求,各县区党委、政府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加强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强化督查考核,努力形成上下联动、协同发力的保护格局,推动专项行动走深走实、落地见效。
据悉,全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从即日起开始至4月底结束,为期两个月时间。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凯盈出席,市委副书记、市长、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郑光照主持。市政协主席高健、市委副书记李豫琦,市委常委马生龙、张礼进、薛小毛、杜志强、胡宏出席。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武文罡宣读《商洛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商州区委书记张盈安汇报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并作表态发言。
郭永红在讲话中指出,去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首站就来到商洛,考察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情况,面对面嘱咐我们当好秦岭生态卫士。全市上下要牢记嘱托、提高站位,对“国之大者”了然于胸,从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把开展专项行动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行动,作为落实省委凝心聚力开局起步暨重点项目开工会议有关要求的重要举措,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一以贯之地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做好做扎实。
郭永红强调,要扭住重点、把握关键,紧盯中央和省委环保督察、省委专项巡视、“回头看”检查等各类反馈问题,举一反三排查整治“五乱”问题,确保问题整改全部“清零”。要紧盯违建别墅、水土气、尾矿库、水源地等重点领域,动真碰硬开展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秦岭野生动物资源等各类违法行为,真正做到利剑高悬、威慑常在。要认真落实《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加快形成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的长效常治机制。要大力宣传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意义和政策法规,扎实开展“秦岭生态卫士行动日”等实践活动,不断激发全市干部群众热爱大秦岭、保护大秦岭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郭永红要求,各县区党委、政府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加强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强化督查考核,努力形成上下联动、协同发力的保护格局,推动专项行动走深走实、落地见效。
据悉,全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从即日起开始至4月底结束,为期两个月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