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小令(三章)
文章字数:1997
春分
春天,对乡村土地而言,是一首首孕育和蓬勃着生命气息的乡村小令。而春分,则昭示着从这个节气以后,再不会夜长昼短,而是昼夜时间从此均衡。
如今,古典的田园和乡村已逐渐消失,我们的儿孙辈已很难再寻觅到祖先们在农耕岁月里生活的痕迹。而我的老家,因为居地较为偏僻,还保留着乡村人家的原生态面貌,仿佛是从唐诗宋词元散曲的线装古书里脱颖而出的。
乡村中的土墙瓦舍,花木高树,牛羊欢叫,鸡鸣犬吠,仿佛是山水画家的一幅幅写生作品,饱含了水墨的韵味,诗的古典情怀。早晨,整个村庄土地和田野里都弥漫着一片白茫茫的大雾,鸟雀们便在如梦似幻的烟云中声声嘹唳。傍晚,夕阳衔山,彩霞满天,暮鸟归林,一只只鸟影便如撒在天边的黑豆一般,飞向和坠落进橘黄色的梢林之中,乡村屋瓦上炊烟袅袅,传来几声母亲们的呼唤:
“黑蛋娃哟———天黑啦,快回家哟———”
“翠翠女子哟,快回家吃饭哟———”
那些乡村母亲的呼唤,其音拖长了腔调,如招魂一般,使人顿时热泪盈眶。乡村是农耕文化的代名词,村民是耕读传家的传承者。而稼穑,便是繁衍我们这个农耕民族生存的根本。亦因此,二十四节气就像血液一般,早已深入我们这个民族的血脉和灵魂。乡村是庄稼的乡村,而土地,是在二十四节气的指令下种植每一茬庄稼的河流。
立春过了,雨水过了。我那古典的乡村,又迎来了春分和惊蛰的时令。
乡村像是乘坐在二十四节气的马车上,一个节气又一个节气地越过辽阔的原野。耕耘、播种、锄草、施肥、收割,一年又一年循环往复,使我们的人生,如套上了命运的轭头,只有负重前行,风雨兼程,才能收获粮食和生命的果实。
周星驰在电影里有一句台词:这个动作重复又重复。
我辈农民世家的后代,在秦岭南坡土地上,重复了又重复地种植出一茬又一茬的庄稼。为了生存下去,还为了繁衍后代,必须遵守二十四节气的安排,不厌其烦地用生命征服每一片土地,直至弯腰驼背,白发苍苍,步履蹒跚。这既是一种宿命,也是命运的一个卜辞。但不管生活怎样艰辛,生而何欢,死而何悲?活着,就总会创造生命的价值。
俗语云:一棵草,都会顶一颗露水珠儿。更深的含义则是:哪怕我们的生命,就像一棵草那么卑贱和平凡,但仍然会在月色日光里闪烁出一滴晶莹,绽放出我们生命的光芒。
惊蛰
俗语云:二月二,龙抬头。
在我的老家红春树沟,每年农历二月二日傍晚,母亲都要让孩子围着房屋院落,撒一圈儿草木灰。意即二月二以后,蛇呀蝎子呀等毒虫就会爬出来,那么用草灰就可以把它们阻挡在家园之外。
乡村土地到了农历二月二天气,地气湿热,一切在泥土里蛰伏的生命,比如蛇、蝎子、蜈蚣以及一切虫豸们,都会在春分半个月过后的第一声惊雷里苏醒过来,重新焕发生命的热情,从树洞里、土穴中、泥土里、池塘里,睁开一只只惺忪的睡眼,然后从泥土里、树林里钻出来,窜出来,爬出来,露出头角,抖落掉满身的尘埃和泥土,展翅飞翔起来,鸣叫起来。于是,秦岭南坡的春天便开始了。
生命,从此旺盛生长。每一个生命,哪怕如乡村植物一般卑贱,都会用它斑斓的色彩,点亮这片土地。然后,整个秦岭南坡的原野,山川河流以及树林,便蓬蓬勃勃地冒出一片葱绿翠嫩的生机。一缕缕湿润的气息,泥土的气息,芬芳的气息,弥漫了这片乡村土地,如在粉墙瓦舍间那袅袅飘荡的炊烟,给人一种无比温暖的感觉。
桃花开了,油菜花黄了,绿柳翠了,就连那些守护着堤岸的白杨树们,也绽开了鹅黄的嫩芽,在春风中鼓掌喧哗,而山鸟们总是控制不住它们的激情,要用嘹亮的鸣啭,歌唱这个乡村时令的到来。
清明
这是一个祭祀祖先的隆重季节,也是春雨淅淅沥沥的日子。
清明前后,种瓜点豆,这是乡村人家的农时。在烟雨迷蒙的天气里,趁着潮湿的墒情,把一颗颗一粒粒乡村植物的种子,埋进肥沃的泥土,使其生根发芽,结出丰饶的果实。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杜牧的这首诗,愁煞了多少在外的游子,也勾引出了多少深藏在肚腹里的酒虫。回家吧,给远离尘世的祖先们烧纸、扫墓去。然后族人后辈相聚一起,大碗喝酒大块吃肉,把族人散乱的人心重新聚拢起来,将逐渐淡漠的亲情重新点燃,团结起来。
清明祭祖,是所有中国人乡愁的寄托。
北归的大雁,一声声嘹唳着,从田野村庄上空飞过。乡村的天空,顿时一片瓦蓝。
家燕总是恋着旧巢,在细雨斜风中归来,在乡村人家的院落和庭堂间呢喃,并啄来一点又一点的湿泥,重新建设它们的家园。
每每凝视着那些小燕子在我家飞进飞出的身影,我的双眼便一阵阵潮湿。
几只笨拙的鸭子和白鹅,摇摇晃晃地扑进春天的河湾。它们一边兴奋地高叫着,一边用翅翼哗哗啦啦地扑腾戏水,那噗哒噗哒的振羽之声,不就是一首乡村小令吗?
一群麻雀呼啸而来,又呼啦啦地一片飞去,乡村里,田野里,顿时掠过一片鸟影,响起一片喧闹。而三两只穿着燕尾服的花喜鹊,正站在人家门前的高树上高谈阔论,不就是一首首绝妙好词吗?
原生态的乡村,质朴到极处,也美到了极处,一种无比缠绵悱恻的古典情怀,使我早已变得坚硬的内心,瞬间变得如一池春水般柔软。
春天,对乡村土地而言,是一首首孕育和蓬勃着生命气息的乡村小令。而春分,则昭示着从这个节气以后,再不会夜长昼短,而是昼夜时间从此均衡。
如今,古典的田园和乡村已逐渐消失,我们的儿孙辈已很难再寻觅到祖先们在农耕岁月里生活的痕迹。而我的老家,因为居地较为偏僻,还保留着乡村人家的原生态面貌,仿佛是从唐诗宋词元散曲的线装古书里脱颖而出的。
乡村中的土墙瓦舍,花木高树,牛羊欢叫,鸡鸣犬吠,仿佛是山水画家的一幅幅写生作品,饱含了水墨的韵味,诗的古典情怀。早晨,整个村庄土地和田野里都弥漫着一片白茫茫的大雾,鸟雀们便在如梦似幻的烟云中声声嘹唳。傍晚,夕阳衔山,彩霞满天,暮鸟归林,一只只鸟影便如撒在天边的黑豆一般,飞向和坠落进橘黄色的梢林之中,乡村屋瓦上炊烟袅袅,传来几声母亲们的呼唤:
“黑蛋娃哟———天黑啦,快回家哟———”
“翠翠女子哟,快回家吃饭哟———”
那些乡村母亲的呼唤,其音拖长了腔调,如招魂一般,使人顿时热泪盈眶。乡村是农耕文化的代名词,村民是耕读传家的传承者。而稼穑,便是繁衍我们这个农耕民族生存的根本。亦因此,二十四节气就像血液一般,早已深入我们这个民族的血脉和灵魂。乡村是庄稼的乡村,而土地,是在二十四节气的指令下种植每一茬庄稼的河流。
立春过了,雨水过了。我那古典的乡村,又迎来了春分和惊蛰的时令。
乡村像是乘坐在二十四节气的马车上,一个节气又一个节气地越过辽阔的原野。耕耘、播种、锄草、施肥、收割,一年又一年循环往复,使我们的人生,如套上了命运的轭头,只有负重前行,风雨兼程,才能收获粮食和生命的果实。
周星驰在电影里有一句台词:这个动作重复又重复。
我辈农民世家的后代,在秦岭南坡土地上,重复了又重复地种植出一茬又一茬的庄稼。为了生存下去,还为了繁衍后代,必须遵守二十四节气的安排,不厌其烦地用生命征服每一片土地,直至弯腰驼背,白发苍苍,步履蹒跚。这既是一种宿命,也是命运的一个卜辞。但不管生活怎样艰辛,生而何欢,死而何悲?活着,就总会创造生命的价值。
俗语云:一棵草,都会顶一颗露水珠儿。更深的含义则是:哪怕我们的生命,就像一棵草那么卑贱和平凡,但仍然会在月色日光里闪烁出一滴晶莹,绽放出我们生命的光芒。
惊蛰
俗语云:二月二,龙抬头。
在我的老家红春树沟,每年农历二月二日傍晚,母亲都要让孩子围着房屋院落,撒一圈儿草木灰。意即二月二以后,蛇呀蝎子呀等毒虫就会爬出来,那么用草灰就可以把它们阻挡在家园之外。
乡村土地到了农历二月二天气,地气湿热,一切在泥土里蛰伏的生命,比如蛇、蝎子、蜈蚣以及一切虫豸们,都会在春分半个月过后的第一声惊雷里苏醒过来,重新焕发生命的热情,从树洞里、土穴中、泥土里、池塘里,睁开一只只惺忪的睡眼,然后从泥土里、树林里钻出来,窜出来,爬出来,露出头角,抖落掉满身的尘埃和泥土,展翅飞翔起来,鸣叫起来。于是,秦岭南坡的春天便开始了。
生命,从此旺盛生长。每一个生命,哪怕如乡村植物一般卑贱,都会用它斑斓的色彩,点亮这片土地。然后,整个秦岭南坡的原野,山川河流以及树林,便蓬蓬勃勃地冒出一片葱绿翠嫩的生机。一缕缕湿润的气息,泥土的气息,芬芳的气息,弥漫了这片乡村土地,如在粉墙瓦舍间那袅袅飘荡的炊烟,给人一种无比温暖的感觉。
桃花开了,油菜花黄了,绿柳翠了,就连那些守护着堤岸的白杨树们,也绽开了鹅黄的嫩芽,在春风中鼓掌喧哗,而山鸟们总是控制不住它们的激情,要用嘹亮的鸣啭,歌唱这个乡村时令的到来。
清明
这是一个祭祀祖先的隆重季节,也是春雨淅淅沥沥的日子。
清明前后,种瓜点豆,这是乡村人家的农时。在烟雨迷蒙的天气里,趁着潮湿的墒情,把一颗颗一粒粒乡村植物的种子,埋进肥沃的泥土,使其生根发芽,结出丰饶的果实。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杜牧的这首诗,愁煞了多少在外的游子,也勾引出了多少深藏在肚腹里的酒虫。回家吧,给远离尘世的祖先们烧纸、扫墓去。然后族人后辈相聚一起,大碗喝酒大块吃肉,把族人散乱的人心重新聚拢起来,将逐渐淡漠的亲情重新点燃,团结起来。
清明祭祖,是所有中国人乡愁的寄托。
北归的大雁,一声声嘹唳着,从田野村庄上空飞过。乡村的天空,顿时一片瓦蓝。
家燕总是恋着旧巢,在细雨斜风中归来,在乡村人家的院落和庭堂间呢喃,并啄来一点又一点的湿泥,重新建设它们的家园。
每每凝视着那些小燕子在我家飞进飞出的身影,我的双眼便一阵阵潮湿。
几只笨拙的鸭子和白鹅,摇摇晃晃地扑进春天的河湾。它们一边兴奋地高叫着,一边用翅翼哗哗啦啦地扑腾戏水,那噗哒噗哒的振羽之声,不就是一首乡村小令吗?
一群麻雀呼啸而来,又呼啦啦地一片飞去,乡村里,田野里,顿时掠过一片鸟影,响起一片喧闹。而三两只穿着燕尾服的花喜鹊,正站在人家门前的高树上高谈阔论,不就是一首首绝妙好词吗?
原生态的乡村,质朴到极处,也美到了极处,一种无比缠绵悱恻的古典情怀,使我早已变得坚硬的内心,瞬间变得如一池春水般柔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