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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5月10日 上一版  下一版
绿水青山常相伴
——记山阳县森林公安局一级警员张治水
文章字数:1221

  
  
  王昱
  在山阳县森林公安队伍里有这样一个人,他个子不高、言语不多,但沉稳干练,有着农村人的质朴,更有着退伍军人的果敢。他30年如一日,默默坚守在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一线,把青春、热血、汗水都洒在了山阳的山山水水、沟沟壑壑。他就是山阳县森林公安局一级警员张治水。
  扎根深山 不言放弃
  张治水生在大山,长在农村,从小就与大山结下了深厚的情缘。
  1988年,一个偶然的机遇,退伍后的张治水加入了山阳县森林公安队伍。刚参加工作时,因为是合同制民警,工资待遇极低,全家4口仅靠其每月60多元的工资维持生计,这样的生活持续了6年。期间,他的一些战友都劝他放弃,面对战友们的好意,张治水也有过犹豫,但他从骨子里喜欢森林资源保护事业,毅然选择坚守,这一干就是30多年。为了适应森林公安工作需要,张治水多次主动要求参加上级的各类业务培训,杨凌、长春、南京都留下他求学的足迹。他把毕生精力都倾注于山阳县的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工作中,默默耕耘,坚守着他挚爱的山山水水。
  履职尽责 依法办案
  工作以来,无论什么岗位、什么职责,张治水始终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立足本职、兢兢业业。哪里有案情,哪里就有他奔忙的身影;哪里最艰苦,他就往哪里去。
  2001年春,张治水在侦办一起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案件时,白天勘查现场、调查取证,晚上思考研判,制定侦查方案;经过几天的大量调查,将目标锁定在嫌疑人杨某身上。在对杨某进行传唤讯问时,他认为没有直接证人,心存侥幸,拒不交代,并潜逃。这种情况下,张治水又经过大量调查,最终取得了杨某作案的多项主要证据,于是依法对其提请逮捕,检察院作出批准决定后,张治水穷追不舍,花费将近一年时间成功将外逃的杨某抓捕归案。
  2002年4月,张治水在查处一起滥伐林木案件过程中,当事人陈某为了减轻处罚,托人求情于他,希望网开一面。当说情人遭到拒绝后,以“不要把事做绝了,做绝了以后没有什么好处”等言辞进行恐吓威胁,他泰然处之,严格执法,最终依法对陈某刑事拘留。据不完全统计,张治水参加工作以来,由他主办和协办的涉林刑事案件近100起、林政案件1000多起,收缴各类罚没收入100多万元,所办案件无一起错案和复议上访案件。
  铁面无私 一心为民
  “吃人嘴软,拿人手短。嘴软说不起硬话,手短下不了狠手,打击违法犯罪就会不力。”入警以来,张治水始终坚持廉洁自律。
  2004年,张治水在天桥当所长,一个认识他的人非法运输白炭,他带领民警处理时遭到当事人及亲属围攻谩骂,但他毫不畏惧,坚决依法将非法运输的白炭扣押没收。
  对待群众,张治水有求必应。2006年,辖区一个转任的原镇干部经常欺压附近老百姓、霸占集体山林,群众敢怒不敢言,接到报案,他带领民警调查取证后,顶住说情,将该犯罪嫌疑人依法执行逮捕,为群众伸张了正义。
  多年来,张治水用一个又一个行动,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多次受到上级表彰和奖励,在荣誉面前他不骄不躁。他常说:“从一名农村穷苦孩子到国家干部,国家和组织已给予了很多,唯有干好本职工作才能对得起自己的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