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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5月18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商洛九举措强化秦岭生态保护
文章字数:2504
  本报讯  2020年4月20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西考察调研,首站来到位于商洛市柞水县的秦岭牛背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考察秦岭生态保护情况。
  去年以来,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调研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带领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全体成员单位,以第一站的担当、第一站的追求,当好秦岭生态卫士,交出了一份较好的答卷。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市上下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落实省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出台了《商洛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的实施意见》。2020年,召开市委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议、常委会扩大会议专题研究15次、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30次、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会议4次及时研究解决重要问题、重大事项。
  进一步健全工作机构。在市委书记任第一主任、市长任主任的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领导下,成立了工作推进专班和市、县区两级秦岭生态保护中心。建立了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发展研究中心,完善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信息化监管平台,全市98个镇办成立相应机构,明确专兼职工作人员,落实四级网格员2634人,确保事有人干、事有人管、管能管好。
  进一步加快问题整改。聚焦中央和省环保督察、省委专项巡视、专项审计、“回头看”以及省秦岭办明察暗访、下发疑似问题线索等各类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实行销号管理,召开了交办会、推进会、约谈会等9次,联合市纪委监委、资源局、环境局、水利局等多个职能部门开展了驻点督办、督查检查、联合执法等8次。下发了《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快〈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总台账〉涉商洛问题整改销号备案工作的紧急通知》,截至2020年12月底,《省总台账》中涉及商洛的问题已完成整改96.3%,其余问题正在按照时序进度加快整改。
  进一步推进污染防治。在全省率先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的行政村达到93.3%。开展“清废”行动,完成土壤污染治理修复项目3个,治理修复土壤789亩。
  治理水土流失600平方公里,土壤污染修复789亩,植树造林41.6万亩,恢复矿山地质环境303.724公顷,消除地质灾害隐患47处。落实红线管控要求,全市红线划定面积由5547.64平方公里初步优化调整为6905.05平方公里。2020年度,商洛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47天,同比增加15天,连续8年保持全省第一,并荣获“中国最佳康养休闲旅游市”称号。9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中心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稳定达到一级A标准,10条主要河流22个考核断面稳定达到功能区标准。
  进一步落实重点任务。扎实开展了全市秦岭区域小水电整治,成立以市长任组长的小水电整治工作专班,配合省专家评估组完成了全市100座小水电站的现地核查工作。基本完成了柞水县勘界立标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已在柞水县营盘镇、下梁镇、曹坪镇等区域一般保护区、重点保护区、核心保护区设置标牌7座,埋设实体界桩65个,设置电子界桩243个。策划了大秦岭博物馆、秦岭生态监测服务系统等项目166个,总投资279.5亿元。
  进一步健全规划体系。市委将“修编《商洛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纳入首批闭环责任链条事项,实行“周报”“月评”“季赛”制度,修编出台了《商洛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同时,市政府严格对标省条例、省总体规划和省级专项规划,完成了《商洛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商洛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商洛市生态修复规划》《商洛市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商洛市水土保持规划》《商洛市天然林保护专项规划》《商洛市湿地保护专项规划》《商洛市生物多样性专项规划》等8个市级专项规划,以及8个县区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形成了商洛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1+8+8”规划体系。
  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出台了《商洛市落实〈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确保《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在我市落地落细。为突出考核“指挥棒”作用、夯实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制定了《商洛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考核办法(试行)》,印发了《商洛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建立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月报告制度。全面落实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规范了委员会市级成员单位、县区、镇办、村级四级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检查巡查的主体和频次,建立了常态化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检查巡查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市发改委(秦岭办)、环境、资源、水利等部门设立了举报电话,不断推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治理。
  进一步强化追责问责。对未按时完成整改任务、排查不深入、整改不到位、整治不彻底等问题,由市秦岭办和市生态环境局分别列出问题清单,交由市纪委监委从政治纪律和业务工作进行“双查”,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倒逼问题彻底整治。2020年,市纪委监委助力生态环境保护追责问责203人,有效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释放了全面从严整治、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强烈信号,起到了惩治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警示作用。
  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编印发放《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应知应会知识手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知识调查问卷》等宣传资料1万余份。在《商洛日报》、商洛电视台开办“秦岭保护时”等环保专栏,对全市632名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集中专题培训,举办商洛大讲堂专题报告会2场。市委确定每年4月20日为“商洛市秦岭生态卫士行动日”,组织开展了“守护绿水青山当好秦岭生态卫士”宣誓大会、“6·5”世界环境日、《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施行一周年等宣传活动,营造了全民保护秦岭的浓厚氛围。
  “十四五”期间,我市将胸怀“国之大者”,树牢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以及省、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要求,扎实做好2021年度各项重点工作,推动生态保护系统化、环境治理精细化、生产方式绿色化,实现更高水平保护、更高质量发展。(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