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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5月2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法院发挥司法职能守护绿水青山
文章字数:1029
  本报讯(李军宏 侯向锋)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连日来,商洛两级法院积极组织开展“秦岭生态卫士行动日”系列活动,充分依法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以司法利剑守护秦岭祖脉,保护商洛绿水青山,为商洛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商洛两级法院党组将环资审判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商洛中院2018年9月成立了环资审判工作领导小组,挂靠行政庭组建了环境资源审判庭,洛南县法院和商州区法院在2018年设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庭,集中受理管辖全市涉及环资的刑事、行政及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目前,全市两级法院环资审判共有工作人员17名,其中员额法官5名。两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实行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或刑事、行政案件“二审合一”,涉及环资类诉讼案件统一归口办理。机构成立后,商洛中院下发了环资案件受案范围和管辖的规定,环资审判步入正轨。
  全市法院对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等案件,将恢复治理生态环境的结果作为环资刑事案件的重要量刑情节,将修复治理作为民事及行政公益诉讼承担责任的重要方式,通过增殖放流、补植复绿、劳务代偿等多种举措,有效地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达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自2018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环资案件178件。商洛中院与市检察院多次召开联席会议,两院联合印发了《关于环境资源案件管辖的规定》《关于明确环境资源刑事案件范围的规定》等。同时加强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行政机关的联席会议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衔接,为开展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奠定了良好的机制基础。洛南县法院、商州区法院与河南省、湖北省的市县法院共同签署《关于建立司法联动机制协同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携手共建环丹江流域跨区域司法联动机制。
  商洛中院编印了《商洛环资法律法规选编》,发布了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10大刑事典型案例。重大案件集中开庭宣判,有典型意义的环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邀请行政机关旁听,部分重大环资案件实行同步网络直播,邀请新闻媒体及时报道,部分案件还召开新闻发布会予以通报,收到良好效果。每年的“6·5”世界环境保护日,两级法院环资庭、刑庭上街设点,制作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广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和环资审判工作。
  保卫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生态安全,守护好秦岭祖脉的环境资源,进一步推动环资审判工作,是商洛两级法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文明思想,创新社会治理的行动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