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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5月2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切实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
任婧怡
文章字数:1270
  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对促进企业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如何在建立“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监督体系要求下,切实履行好党委(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实现以有效的监督遏制腐败的滋生和蔓延,是摆在国有企业党委(党组)面前的重要课题。
  国有企业党委(党组)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最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切实履行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扛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始终不渝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作为保证企业良性发展的首要政治任务。
  国有企业要建立“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监督体系,首先要从强化对从业人员的党风廉政教育入手,通过教育提升他们的思想认识、廉洁意识,提醒他们牢记宗旨、遵纪守法、从善如流。要提升理想信念和“主人翁”意识,使企业的党员干部和广大职工摒弃不健康的生活观念、从业观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真正形成人人“比学赶超”的价值取向,使企业员工思想纯净、政治过硬,自觉抵御不良风气。
  在国有企业党委(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同时,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真正把分管领域的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在同等重要的地位,在业务工作有序推进的同时,严抓党风廉政建设。既要立足岗位,加强党性修养锻炼,以身作则,带头做勤政廉政的模范,又要强化政治意识、担当意识和督导意识,主动履职,积极教育、引导、监管职责范围内的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清廉干事,务实从业。
  加强巡视巡察、监督检查是确保权力规范运行的有效手段。在国有企业的发展中,党委(党组)要有重点、分阶段、全覆盖部署巡视巡察工作,既要密切配合上级巡视,又要安排内部巡察,对企业日常运行中的公务用车、用房、接待、差旅、培训等公务支出,要建立常态化的巡察、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小处干净不“跑冒滴漏”。对采购、营销等企业重点业务环节开展机动巡察、效能监察和专项检查,做到有章可循。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重要资金使用的“三重一大”事项,既要发挥党组织把关定向的核心作用,突出个别酝酿、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的组织监管,又要抓好全方位巡察体检。同时,要敢于善于请纪检监察机关、“两代表一委员”和职工代表参与决策,让监督关口前移,实现经济效益和政治效应的同频共振,实现重点环节公开透明经得起考验。
  国有企业的惩治腐败工作,一定要明确重点,聚焦贪污贿赂、腐化堕落、违反财经纪律、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腐败案件。要坚持抓早抓小,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及早处置,及时约谈、函询、诫勉谈话,做到防微杜渐。要加强对腐败问题线索的全过程管控,切实加大查办力度。只单纯地说教和在制度上完善,无法真正让腐败遁形,对发生的腐败必须要从严从快处理,做到有腐必反,让腐败者付出身败名裂的代价,才能让其他人不再心存侥幸。同时,要注重深剖腐败案件发生的根源,以案施教、以案明纪、以案治本,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建立以案治本的长效机制,实现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终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