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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6月22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印发2021年工作要点
文章字数:565
  本报讯(王曦峰)近日,商洛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印发2021年工作要点。要点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商洛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要点由市生态委2021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
  《商洛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共十部分,一是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二是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作用;三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四是全面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五是强化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六是全力做好中央和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配合保障工作;七是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八是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素;九是全面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十是广泛开展环境宣传教育。
  要点就依法开展生态环境地方立法、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健全环境治理监管体系、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投入、持续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做好环境信息公开等37项工作任务,提出具体要求。
  要点还明确提出,依据《商洛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制定年度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组织开展工作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着力构建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格局,全面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属地管理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环保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