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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7月08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商南县检察院以“检察蓝”守护“革命红”
文章字数:423
  本报讯(吴京)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用好红色资源,传承好红色基因”的重要指示精神,近日,商南县人民检察院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守护红色革命史迹”检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以“检察蓝”守护“革命红”。
  该院通过座谈沟通、实地走访、调取相关资料等方式,摸排革命文物史迹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发现辖区内革命文物史迹存在不同程度的破损、缺乏有效管理等问题。如白鲁础革命旧址存在墙体污损、室内杂乱,门头悬挂广告设施等情形,且未依法划定革命文物的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设置保护标志和界碑,危及革命文物的安全。
  为此,该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分级保护,属地管理”原则,就发现的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文物保护监管职责,排除安全隐患,推进革命文物史迹保护管理工作。下一步,该院将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持续跟进检察建议落实情况,保护辖区革命文物史迹,守护红色根脉,更好地传承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