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以“河长制”实现“河常治”
文章字数:796
本报讯(谢长宏)今年以来,柞水县坚持责任划分到位、经费保障到位、宣传引导到位、执法监管到位、问题整改到位,不断提升河道治理水平,河道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责任划分到位。积极召开全县河长制工作推进会、专题会,依据陕西省总河湖长令,及时修订完善《柞水县河长制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试行)》和《柞水县河长制工作督查制度》,组织县与镇办、镇办与村组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级河长和相关部门的职责任务,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强有力工作格局,确保了河长制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经费保障到位。争取河长制专项经费43万元,按照800元/年、600元/年的标准分别为全县162名村级河长、副河长兑现了误工补贴,充分调动了基层河长的工作积极性;投入资金180万元,在全县重点河段安装监控系统32处,建成县河长制指挥中心并投入使用,极大提高了河长制工作信息化管理水平。
宣传引导到位。充分利用标语、电视台、网站、微信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河长制工作,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河长制的积极性,提高对水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在重点流域悬挂宣传横幅标语50多条、刷写标语90多条。向社会公开河长制办公室监督电话和各级河长电话号码,鼓励群众加强监督举报,切实发挥广大群众在开展河流保护、监督服务等方面的作用,督促各级河长切实履行职责,助推河长制工作顺利开展。
执法监管到位。2020年共组织县水利、资源、环境、林业、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10多次,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大排查大整改、河道采砂治理等专项行动,对河道乱排乱倒、乱占乱建、乱耕乱种依法进行了清理拆除,全面打击河道违法行为,累计立案查处河道非法采砂案件8起。
问题整改到位。始终把狠抓问题整改作为推进工作的重要手段,对标国家水利部两次暗访反馈的3个问题、省河长办暗访反馈的7个问题和市河长办暗访反馈的6个问题,逐一形成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定期进行督导检查,所有反馈问题均按时彻底整改到位,并全部销号。
责任划分到位。积极召开全县河长制工作推进会、专题会,依据陕西省总河湖长令,及时修订完善《柞水县河长制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试行)》和《柞水县河长制工作督查制度》,组织县与镇办、镇办与村组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级河长和相关部门的职责任务,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强有力工作格局,确保了河长制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经费保障到位。争取河长制专项经费43万元,按照800元/年、600元/年的标准分别为全县162名村级河长、副河长兑现了误工补贴,充分调动了基层河长的工作积极性;投入资金180万元,在全县重点河段安装监控系统32处,建成县河长制指挥中心并投入使用,极大提高了河长制工作信息化管理水平。
宣传引导到位。充分利用标语、电视台、网站、微信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河长制工作,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河长制的积极性,提高对水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在重点流域悬挂宣传横幅标语50多条、刷写标语90多条。向社会公开河长制办公室监督电话和各级河长电话号码,鼓励群众加强监督举报,切实发挥广大群众在开展河流保护、监督服务等方面的作用,督促各级河长切实履行职责,助推河长制工作顺利开展。
执法监管到位。2020年共组织县水利、资源、环境、林业、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10多次,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大排查大整改、河道采砂治理等专项行动,对河道乱排乱倒、乱占乱建、乱耕乱种依法进行了清理拆除,全面打击河道违法行为,累计立案查处河道非法采砂案件8起。
问题整改到位。始终把狠抓问题整改作为推进工作的重要手段,对标国家水利部两次暗访反馈的3个问题、省河长办暗访反馈的7个问题和市河长办暗访反馈的6个问题,逐一形成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定期进行督导检查,所有反馈问题均按时彻底整改到位,并全部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