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红黑榜”制度推进作风建设
文章字数:530
本报讯(璩宏伟)为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整治工作,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日前,丹凤县纪委监委出台《作风建设整治“红黑榜”通报制度》,确保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落地见效。
制度规定,在上级监督检查、督查巡察中被点名表扬、作风建设整治工作成效被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刊发报道、工作措施被市级以上工作专班、领导小组工作简报刊发等5种情形之一的单位,将予以“红榜”表扬;在被市级作风建设巡察(查)组、暗访组、专项督查组通报批评,被县作风建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县级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会议点名通报,被省市主流新闻媒体曝光,群众信访举报查核属实等8种情形之一的单位,将予以“黑榜”警示。
据了解,累计2次被列入“黑榜”的单位和个人,县纪委监委将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警示谈话,涉及的个人要在本单位公开检讨;累计3次被列入“黑榜”的单位和个人,县纪委监委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诫勉谈话,涉及的个人取消年终评优资格。同时,对作风建设整治期间表现突出、整治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在年终考核时予以加分,并在评优树模中优先考虑。
“通过树立身边的正反面典型,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受到褒奖,同时也让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无处遁形,实现‘红榜’正向激励、‘黑榜’反向约束的良好效果。”县纪委监委党风室负责人说。
制度规定,在上级监督检查、督查巡察中被点名表扬、作风建设整治工作成效被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刊发报道、工作措施被市级以上工作专班、领导小组工作简报刊发等5种情形之一的单位,将予以“红榜”表扬;在被市级作风建设巡察(查)组、暗访组、专项督查组通报批评,被县作风建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县级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会议点名通报,被省市主流新闻媒体曝光,群众信访举报查核属实等8种情形之一的单位,将予以“黑榜”警示。
据了解,累计2次被列入“黑榜”的单位和个人,县纪委监委将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警示谈话,涉及的个人要在本单位公开检讨;累计3次被列入“黑榜”的单位和个人,县纪委监委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诫勉谈话,涉及的个人取消年终评优资格。同时,对作风建设整治期间表现突出、整治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在年终考核时予以加分,并在评优树模中优先考虑。
“通过树立身边的正反面典型,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受到褒奖,同时也让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无处遁形,实现‘红榜’正向激励、‘黑榜’反向约束的良好效果。”县纪委监委党风室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