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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9月1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丹凤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文章字数:767
  经丹凤县人民政府批准,丹凤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9月11日至2021年10月8日到丹凤县自然资源局一楼(丹凤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1年9月11日至2021年10月8日到丹凤县自然资源局一楼(丹凤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16时00分前,16时00分后不再接受提交的申请报名材料及任何材料补充。竞买保证金交纳银行及账号另行提供。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10月9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向其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申请人凭《竞买资格确认书》在挂牌期间参加报价竞买。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丹凤县自然资源局一楼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2021-49号宗地:2021年10月1日8时00分至2021年10月10日15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公告内容与出让文件不一致,以出让文件为准。
  3.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递、传真、电子邮件、电话或口头竞买申请。
  4.缴款单位须与竞买单位为同一单位,不接受其他单位代缴竞买保证金。
  5.竞买人须自行到拟出让地块踏勘,不自行踏勘视为对地块现状无异议。
  6.丹凤县自然资源局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丹凤县自然资源局一楼(丹凤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联系人:郭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