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开展行政执法综合监督 加快推进法治商洛建设步伐
文章字数:2477
曹建斌 张荣荣
科学立法,公正司法,严格执法,全民守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核心要义。在日趋完善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有接近80%的法律法规是由国家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来贯彻执行的。行政执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的成败。市人大常委会历来重视行政执法工作,近年来先后开展了水、大气、土壤污染、科学技术进步、秦岭生态保护等多部行政法律法规及省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的执法检查活动,取得了较好的监督成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的要求,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对市政府及其32个组成部门行政执法工作开展综合视察调研,并在8月24日四届人大三十三次常委会上对全市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行了审议。这次行政执法视察调研,是对市政府及其32个组成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依据梳理、学法普法、执法责任落实、执法办案、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体检”。
周密安排部署
盘清执法职权“家底”
为了开展好本次行政执法视察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了专题动员部署会,市政府分管法治的副市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县区人大和调研组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凯盈作安排部署和动员讲话。研究制定了视察调研方案,成立了4个视察调研组,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和3名副主任分别带队,各工作委员会全员参与。5月至7月,法工委与司法局牵头组织32个部门对现行有效的执法依据进行了3次全面梳理。法工委结合市政府机构改革部门职责变动情况以及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情况,确认共计2018部法律法规及省政府规章为市政府工作部门的主要执法依据。其中,行政法律97部、行政法规611部、省级地方性法规187部、部门规章1008部、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4部、省政府规章111部,基本覆盖了经济、社会、城市管理、公共安全等各个领域。通过执法依据梳理,盘清了行政执法职权“家底”,厘清了行政执法部门的“权力清单”。
深入视察调研 找准执法问题症结
6月上旬,4个视察调研组通过召开部门汇报会、执法对象座谈会、查阅案件档案、征求群众意见、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对市政府及32个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深入视察调研。对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在法律法规依据梳理、学法普法、执法责任落实、执法办案、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等方面工作进行了深入视察调研。调研组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出我市行政执法工作存在五个方面问题:一是对行政执法工作思想上不重视。二是执法依据底数不清、执法职责不明确,执法责任落实不到位。三是立法与改革之间不衔接,行政综合执法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执法体制还不顺畅。四是执法不严,行政执法宣传震慑力度不大,执法效果不够突出。五是执法机构设置还不明确,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执法能力不高,执法装备相对落后,不能适应当前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的要求。
精准提出意见 提高执法工作水平
在8月份的商洛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市政府向会议作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视察调研组作了《关于对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视察调研报告》,与会的常委会委员对我市行政执法工作在执法责任落实、执法体制、执法效果、执法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和审议。并就夯实行政执法责任、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完善执法体制、畅通行政执法渠道、突出执法重点、扩大执法效果、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市政府及各部门负责人全程参与分组讨论,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也向大会作了表态发言,对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主动认领,并表示将在今后的行政执法过程中逐条进行改进。会后,经过主任会议审定,向市人民政府以书面形式发出改进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审议意见。要求市政府在6个月之后再次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并接受测评。市人大法工委将跟踪督办,确保各项审议意见落实落地。通过本次行政执法综合视察调研,必将有力推动全市行政执法工作。
创新监督途径 护航追赶超越大局
本次商洛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行政执法综合视察调研,不仅关注法律法规宣传贯彻情况,更加注重法律责任落实和执法社会效果,不仅是一次工作方式、检查范围创新,更是对监督法规定的执法检查监督制度的一次创新。一是工作方式创新。本次集中调研,由常委会统一组织,全员参与,调研力量集中,调研声势强大,政府重视程度高,克服了过去人少力量弱,无声无息,引不起政府重视的弊端,达到了预期效果。二是监督范围的创新。这次视察调研与之前的执法检查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它突破了只对某一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监督“点”上的制约,将监督视野拓展到对全部行政法律法规实施情况“面”上的掌握,从而实现法律监督工作的“点面结合”。三是监督成效的创新。这次视察调研不仅梳理了执法依据,明确了执法责任,也是“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项重要举措。调研中,共向各类服务对象发出调查问卷600余份,对人民群众关注的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有了更加深入了解,紧紧盯住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开展调研,增强了市政府及各部门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了对行政执法工作重要性、迫切性的认识,增强了人大机关、政府各部门、执法对象和广大群众集体学法、用法、守法意识,营造了良好法治社会氛围,对改进和提高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将发挥重要作用。四是监督制度的创新。突破了监督法对执法检查内容的规定,除了对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外,更加注重法律责任落实、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违法责任追究、执法社会效果的监督,执法检查的内容更加丰富多彩。五是工作机制的创新。市人大常委会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经过主任会议研究,确定今后将行政执法综合监督作为常态化工作每年开展一次,并明确将这项职责交由法制工作委员会来组织实施。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凯盈表示,要找准监督工作的切入点,创新法律监督途径,督促各行政执法单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商洛,奋力谱写商洛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科学立法,公正司法,严格执法,全民守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核心要义。在日趋完善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有接近80%的法律法规是由国家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来贯彻执行的。行政执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的成败。市人大常委会历来重视行政执法工作,近年来先后开展了水、大气、土壤污染、科学技术进步、秦岭生态保护等多部行政法律法规及省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的执法检查活动,取得了较好的监督成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的要求,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对市政府及其32个组成部门行政执法工作开展综合视察调研,并在8月24日四届人大三十三次常委会上对全市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行了审议。这次行政执法视察调研,是对市政府及其32个组成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依据梳理、学法普法、执法责任落实、执法办案、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体检”。
周密安排部署
盘清执法职权“家底”
为了开展好本次行政执法视察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了专题动员部署会,市政府分管法治的副市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县区人大和调研组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凯盈作安排部署和动员讲话。研究制定了视察调研方案,成立了4个视察调研组,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和3名副主任分别带队,各工作委员会全员参与。5月至7月,法工委与司法局牵头组织32个部门对现行有效的执法依据进行了3次全面梳理。法工委结合市政府机构改革部门职责变动情况以及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情况,确认共计2018部法律法规及省政府规章为市政府工作部门的主要执法依据。其中,行政法律97部、行政法规611部、省级地方性法规187部、部门规章1008部、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4部、省政府规章111部,基本覆盖了经济、社会、城市管理、公共安全等各个领域。通过执法依据梳理,盘清了行政执法职权“家底”,厘清了行政执法部门的“权力清单”。
深入视察调研 找准执法问题症结
6月上旬,4个视察调研组通过召开部门汇报会、执法对象座谈会、查阅案件档案、征求群众意见、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对市政府及32个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深入视察调研。对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在法律法规依据梳理、学法普法、执法责任落实、执法办案、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等方面工作进行了深入视察调研。调研组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出我市行政执法工作存在五个方面问题:一是对行政执法工作思想上不重视。二是执法依据底数不清、执法职责不明确,执法责任落实不到位。三是立法与改革之间不衔接,行政综合执法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执法体制还不顺畅。四是执法不严,行政执法宣传震慑力度不大,执法效果不够突出。五是执法机构设置还不明确,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执法能力不高,执法装备相对落后,不能适应当前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的要求。
精准提出意见 提高执法工作水平
在8月份的商洛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市政府向会议作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视察调研组作了《关于对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视察调研报告》,与会的常委会委员对我市行政执法工作在执法责任落实、执法体制、执法效果、执法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和审议。并就夯实行政执法责任、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完善执法体制、畅通行政执法渠道、突出执法重点、扩大执法效果、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市政府及各部门负责人全程参与分组讨论,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也向大会作了表态发言,对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主动认领,并表示将在今后的行政执法过程中逐条进行改进。会后,经过主任会议审定,向市人民政府以书面形式发出改进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审议意见。要求市政府在6个月之后再次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并接受测评。市人大法工委将跟踪督办,确保各项审议意见落实落地。通过本次行政执法综合视察调研,必将有力推动全市行政执法工作。
创新监督途径 护航追赶超越大局
本次商洛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行政执法综合视察调研,不仅关注法律法规宣传贯彻情况,更加注重法律责任落实和执法社会效果,不仅是一次工作方式、检查范围创新,更是对监督法规定的执法检查监督制度的一次创新。一是工作方式创新。本次集中调研,由常委会统一组织,全员参与,调研力量集中,调研声势强大,政府重视程度高,克服了过去人少力量弱,无声无息,引不起政府重视的弊端,达到了预期效果。二是监督范围的创新。这次视察调研与之前的执法检查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它突破了只对某一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监督“点”上的制约,将监督视野拓展到对全部行政法律法规实施情况“面”上的掌握,从而实现法律监督工作的“点面结合”。三是监督成效的创新。这次视察调研不仅梳理了执法依据,明确了执法责任,也是“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项重要举措。调研中,共向各类服务对象发出调查问卷600余份,对人民群众关注的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有了更加深入了解,紧紧盯住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开展调研,增强了市政府及各部门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了对行政执法工作重要性、迫切性的认识,增强了人大机关、政府各部门、执法对象和广大群众集体学法、用法、守法意识,营造了良好法治社会氛围,对改进和提高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将发挥重要作用。四是监督制度的创新。突破了监督法对执法检查内容的规定,除了对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外,更加注重法律责任落实、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违法责任追究、执法社会效果的监督,执法检查的内容更加丰富多彩。五是工作机制的创新。市人大常委会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经过主任会议研究,确定今后将行政执法综合监督作为常态化工作每年开展一次,并明确将这项职责交由法制工作委员会来组织实施。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凯盈表示,要找准监督工作的切入点,创新法律监督途径,督促各行政执法单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商洛,奋力谱写商洛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