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五强化提升农村供水保障
文章字数:766
本报讯(陈飞)今年以来,山阳县坚持把农村供水安全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抓手,突出“五个强化”,全面提升农村供水服务水平,确保广大群众饮水安全。
强化制度管理。印发《山阳县全面巩固提升农村工作水平的意见》,健全县、镇、村三级管理机构,不断完善农村供水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维修养护、水费收缴、水源保护、水资源分配、信访投诉、考核奖惩、追责问责等管理机制,全面解决责任不清、推诿扯皮现象。
强化资金保障。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市农村供水项目建设资金,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县财政每年预算1200万元作为农村供水维修养护资金,专门用于农村供水规划编制、运行维护、管水员工资薪酬、水质检测、水价偏高补贴、重点水源和供水工程新建扩建等方面,确保资金高效使用、监管到位。
强化动态监测。建立健全供水保障动态监测机制,村社每半月开展一次供水情况排查,镇办每月调度一次辖区供水保障情况,县上每季度开展一次辖区供水情况研判,统筹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确保饮水安全不漏一户、不落一人。截至目前,全县累计完成建设投资2.1亿元,建成农村饮水工程464处,配备管水员309名,基本实现了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全覆盖。
强化水质安全。加大水源保护投入,设立保护区界标、警示牌和宣传牌标志122个,安装防护网10668米,切实从源头保障水质安全。目前,全县已安装净化消毒设备416台(套),采集水样检测水质1328处,检测全部达标合格。同时,正在筹建具有CMA认证资质的县级水质检测中心,预计年底前建成运行,将全面承担全县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工作任务。
强化考核奖惩。将农村饮水保障工作纳入全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对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推进有力的镇办,在供水保障资金方面给予重点倾斜;对责任落实不力、工作推进较差的,将扣减补助资金;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相关人员和所在镇办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并对包抓、分管和主要领导进行追责问责。
强化制度管理。印发《山阳县全面巩固提升农村工作水平的意见》,健全县、镇、村三级管理机构,不断完善农村供水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维修养护、水费收缴、水源保护、水资源分配、信访投诉、考核奖惩、追责问责等管理机制,全面解决责任不清、推诿扯皮现象。
强化资金保障。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市农村供水项目建设资金,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县财政每年预算1200万元作为农村供水维修养护资金,专门用于农村供水规划编制、运行维护、管水员工资薪酬、水质检测、水价偏高补贴、重点水源和供水工程新建扩建等方面,确保资金高效使用、监管到位。
强化动态监测。建立健全供水保障动态监测机制,村社每半月开展一次供水情况排查,镇办每月调度一次辖区供水保障情况,县上每季度开展一次辖区供水情况研判,统筹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确保饮水安全不漏一户、不落一人。截至目前,全县累计完成建设投资2.1亿元,建成农村饮水工程464处,配备管水员309名,基本实现了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全覆盖。
强化水质安全。加大水源保护投入,设立保护区界标、警示牌和宣传牌标志122个,安装防护网10668米,切实从源头保障水质安全。目前,全县已安装净化消毒设备416台(套),采集水样检测水质1328处,检测全部达标合格。同时,正在筹建具有CMA认证资质的县级水质检测中心,预计年底前建成运行,将全面承担全县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工作任务。
强化考核奖惩。将农村饮水保障工作纳入全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对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推进有力的镇办,在供水保障资金方面给予重点倾斜;对责任落实不力、工作推进较差的,将扣减补助资金;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相关人员和所在镇办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并对包抓、分管和主要领导进行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