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认定为省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文章字数:546
本报讯(李俊董照锋)近期,我市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柞水黑木耳”“商洛香菇”被省农业农村厅认定为首批省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柞水野森林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柞水秦岭天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陕西秦峰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柞水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陕西供销柞水木耳综合服务中心、商洛盛泽农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商洛市福众岭农业有限责任公司、陕西诚惠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洛南县阳光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洛南县凤鸣山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10个企业品牌入选2021年度陕西省农业品牌目录。
近年来,我市通过政策扶持、创新驱动、强化服务、品牌打造、宣传推介、电商营销等方式,大力推进区域公用品牌创建和企业品牌打造,商洛农产品品牌培育取得了显著成效。“商洛香菇”“商洛核桃”入选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柞水木耳”荣登中国农产品百强标志性品牌榜,“秦岭泉茗”被评为中国农产品区域最具影响力公用品牌,60个特色产品纳入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产品数量位居全国地级市首位。
省级农业品牌认定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有效抓手,是实现农产品优质优价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保障,对提高商洛特色农产品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实现商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近年来,我市通过政策扶持、创新驱动、强化服务、品牌打造、宣传推介、电商营销等方式,大力推进区域公用品牌创建和企业品牌打造,商洛农产品品牌培育取得了显著成效。“商洛香菇”“商洛核桃”入选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柞水木耳”荣登中国农产品百强标志性品牌榜,“秦岭泉茗”被评为中国农产品区域最具影响力公用品牌,60个特色产品纳入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产品数量位居全国地级市首位。
省级农业品牌认定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有效抓手,是实现农产品优质优价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保障,对提高商洛特色农产品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实现商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