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依法拆除一起违法建设
文章字数:644
本报讯(张亚男)近日,山阳县集中组织开展一次违法建设拆除行动。
本次综合执法行动在县政府统一安排下,由县城市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城关街办、十里街办、县交管大队等部门联合组成执法队伍,出动执法人员和工作人员160多人,出动执法车辆5辆、各类机械8台,依法对位于城关街办丰东社区高速路桥下违法建设进行了全面拆除。
据了解,该处违法建设占地620平方米,违法主体为山阳县振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用于经营无烟煤、蜂窝煤。由于该处为彩钢结构,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并且占用公共空间,严重影响城市形象,周边群众反映强烈。
县城管局执法人员和所属镇办工作人员前期多次对该违建情况进行实地勘察,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谈话,并向规划部门核实相关违建资料。在经过调查取证确认属于违法建设事实后,工作人员多次与违法建设责任人及家属谈话,宣传相关政策,责令自行拆除,但该公司负责人及家属以各种理由拒不拆除搬迁。2021年10月14日,县政府决定对其进行了依法强制拆除。
在拆除现场,执法人员拉起警戒线,分别对道路两端及违建周边进行封闭,有序地疏散无关人员,确保在车辆、行人安全的环境下进行拆除施工。在施工的过程中继续对当事人普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违建对社会发展和城市安全的危害,并做好思想疏导和劝离安抚。
依法拆除违法建设行动在相关部门协作配合下进展顺利,经过9个小时完成彻底拆除,起到了一定的震慑和警示作用,为持续有效开展“两拆一提升”打下了良好的基础。10月以来,山阳县已累计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15处2270平方米,该项工作正在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本次综合执法行动在县政府统一安排下,由县城市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城关街办、十里街办、县交管大队等部门联合组成执法队伍,出动执法人员和工作人员160多人,出动执法车辆5辆、各类机械8台,依法对位于城关街办丰东社区高速路桥下违法建设进行了全面拆除。
据了解,该处违法建设占地620平方米,违法主体为山阳县振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用于经营无烟煤、蜂窝煤。由于该处为彩钢结构,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并且占用公共空间,严重影响城市形象,周边群众反映强烈。
县城管局执法人员和所属镇办工作人员前期多次对该违建情况进行实地勘察,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谈话,并向规划部门核实相关违建资料。在经过调查取证确认属于违法建设事实后,工作人员多次与违法建设责任人及家属谈话,宣传相关政策,责令自行拆除,但该公司负责人及家属以各种理由拒不拆除搬迁。2021年10月14日,县政府决定对其进行了依法强制拆除。
在拆除现场,执法人员拉起警戒线,分别对道路两端及违建周边进行封闭,有序地疏散无关人员,确保在车辆、行人安全的环境下进行拆除施工。在施工的过程中继续对当事人普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违建对社会发展和城市安全的危害,并做好思想疏导和劝离安抚。
依法拆除违法建设行动在相关部门协作配合下进展顺利,经过9个小时完成彻底拆除,起到了一定的震慑和警示作用,为持续有效开展“两拆一提升”打下了良好的基础。10月以来,山阳县已累计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15处2270平方米,该项工作正在有力有序有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