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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柞水创新工作法落实林长制
文章字数:884
  本报讯(梁川)今年以来,柞水县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部署要求,创新实施“12345”工作法落实林长制。
  一套体系夯责任,实现清单化推进。柞水县将落实林长制纳入党政领导生态文明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成立由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配齐县镇村三级林长和总督察长、督察长,细化责任、工作清单,建立“教育、管理、检查、监督、考核、激励、惩戒”闭环责任体系,构建形成“责任在县、运行在镇办、管理在村社”格局。
  两支力量抓防护,实现定点式管理。柞水县推行“一林一员、一林一警”措施,将全县划分为9个板块、81个林块和1078个地块,按林地面积共配备护林员1509人、护林民警81人,护林员负责日常巡查、林业管护,护林民警负责纠纷化解和案件处置,实现护林员小组全覆盖、护林民警村社全覆盖,打通落实森林资源管理责任的“最后一公里”。
  三级林长聚合力,实现网格化监管。柞水县按照“党政同责、分级负责”原则,由县委书记担任总林长、县长担任副总林长、县级领导担任县级林长、镇办党(工)委书记担任镇级林长、村社支书担任村级林长,明确县级林长12名、镇级林长18名、村级林长162名,设立林长公示牌101处,构建全覆盖网格化体系,林长每月开展巡山巡林3次,实现了山有人管、树有人护、责有人担。
  四个重点提质量,实现系统化治理。该县狠抓森林防火、国土绿化、有害生物防治、违法整治“四大”板块,建立防火哨卡136个,组建扑火队伍96支3218人,实施林业重点项目5个,造林绿化3.2万亩,组建专业防治队54支,建设有害生物检疫点23个,完成防治面积3.9万亩,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案件98起,刑拘9人,罚款125.38万元,确保林业资源保护水平不断提升。
  五项机制强保障,实现长效化落实。柞水县推行定期研判、宣传教育、工作通报、经费保障、督查考核“五大”机制,持续强化《森林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落实落细,为林长制工作高质量开展提供有力保障。目前,组建林长制督查组9个,开展专项督查50场次,利用森林日和“4·20”秦岭生态卫士行动日等节点,开展宣传180场次,发放护林明白卡1.6万份,公示牌101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