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中院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文章字数:704
本报讯 (闫莉霞 高彦彦)近日,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近年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在涉妇女儿童案件的审判中,始终坚持“关爱儿童成长,保障妇女权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审判理念,妥善化解各类诉讼纷争,关心关注留守儿童,帮扶帮教贫困妇女,构建和谐美满的家庭关系,引领尊老爱幼的高尚家风,着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柔性化回应司法需求,全方位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为了满足妇女儿童迫切性、多元化的维权需求,民一庭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类案件开辟“绿色通道”,推行快立、快审、快结制度,案件平均审限压缩至30天,对未成年人和贫困女性免交诉讼费,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优先给予司法救助。推进配套设施建设,指导全市法院设置符合妇女特殊保护需求的家事法庭,配置家事调解室、心理辅导室、育婴室等,聘请心理咨询师8名,更加重视妇女的身份利益、人格利益和情感利益。
多元化创新普法宣传,引领尊重妇女儿童的社会风尚。民一庭遵循“普法先于维权、防范胜于救助”的思路,将司法审判和普法教育深度融合,员额法官义务担任妇联、调委会法律咨询员,在节假日主动走进校园和村庄开展普法宣传。以反家庭暴力宣传活动为契机,创造性开展“党员+普法”融合教育,策划拍摄了《别让爱毁于你手》《家事法庭之情镯重圆》等7部抖音短视频作品,向妇女同胞宣传人身保护令的威力。
网格化构筑权益保护墙,共建妇女儿童的温馨家园。民一庭探索形成诉前主动介入预判、全流程诉调对接、诉后回访联络制度,积极与妇联、公安及辖区医院、专业调解组织等机构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最大程度维护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全市涉妇女儿童案件调解率达80%以上。
近年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在涉妇女儿童案件的审判中,始终坚持“关爱儿童成长,保障妇女权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审判理念,妥善化解各类诉讼纷争,关心关注留守儿童,帮扶帮教贫困妇女,构建和谐美满的家庭关系,引领尊老爱幼的高尚家风,着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柔性化回应司法需求,全方位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为了满足妇女儿童迫切性、多元化的维权需求,民一庭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类案件开辟“绿色通道”,推行快立、快审、快结制度,案件平均审限压缩至30天,对未成年人和贫困女性免交诉讼费,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优先给予司法救助。推进配套设施建设,指导全市法院设置符合妇女特殊保护需求的家事法庭,配置家事调解室、心理辅导室、育婴室等,聘请心理咨询师8名,更加重视妇女的身份利益、人格利益和情感利益。
多元化创新普法宣传,引领尊重妇女儿童的社会风尚。民一庭遵循“普法先于维权、防范胜于救助”的思路,将司法审判和普法教育深度融合,员额法官义务担任妇联、调委会法律咨询员,在节假日主动走进校园和村庄开展普法宣传。以反家庭暴力宣传活动为契机,创造性开展“党员+普法”融合教育,策划拍摄了《别让爱毁于你手》《家事法庭之情镯重圆》等7部抖音短视频作品,向妇女同胞宣传人身保护令的威力。
网格化构筑权益保护墙,共建妇女儿童的温馨家园。民一庭探索形成诉前主动介入预判、全流程诉调对接、诉后回访联络制度,积极与妇联、公安及辖区医院、专业调解组织等机构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最大程度维护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全市涉妇女儿童案件调解率达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