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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1月14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市市场监管局强化疫情防控检验检测监管指导
文章字数:1033
  本报讯 (王 晖 郭丽萍)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更好地发挥检验检测机构在疫情防控中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作用,市市场监管局提出五项要求,优化疫情防控资质认定行政审批工作流程,强化检验检测机构监管指导。
  提高政治站位,保障疫情防控。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各检验检测机构要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增强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以舍我其谁的劲头,快之又快、严之又严、细之又细抓防控,把基础工作做扎实,把措施落实到各机构,做好办公场所消杀,加强单位人员管控。要充分发挥职能及技术优势,把工作力量和人员往疫情防控上聚焦,做好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工作。
  结合疫情实际,优化资质认定工作流程。疫情防控期间,资质认定事项全部通过省市场监管局检验检测许可及监管系统网上办理,结合我市疫情防控措施,进一步优化资质认定行政许可工作流程,做到“网上办、不见面、保安全、速办事”。对涉及疫情防控急需的相关事项,开辟“绿色通道”,在确保工作质量的前提下,采取告知承诺、远程评审、专家文审等形式开展相关工作。
  发挥技术优势,做好服务保障。各检验检测机构要积极服从当地政府和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领导,充分发挥技术优势,主动担当作为,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检验检测工作。受领疫情防控应急检测任务的机构要积极强化主体责任,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及应急预案,落实细化各项防控措施和服务保障措施,保持疫情防控检验检测“绿色通道”畅通,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确保24小时即时响应,优先保障疫情防控相关产品的检验检测,做到随叫随到、随送随检,切实为疫情防控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
  改进运行方式,提升工作效率。有条件的检验检测机构应主动开展非接触式业务办理,利用信息化手段或其他通信方式完成预约、受理、送达结果等工作,并妥善保存相关记录备查,切实减少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风险。对于疫情防控急需办理的业务,做到立即办、马上办、快捷办,以最快的速度出具检验检测报告,提高检验检测工作效率,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涉疫产品检验不合格的,实行即时报告制度。
  加强监管指导,及时通报信息。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加强对辖区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指导咨询和帮扶工作,确保我市检验检测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及时响应、运行规范、技术精准、结果准确。各相关机构要做好科普知识宣传和释疑答惑工作,及时解答人民群众相关咨询、疑问,整理疫情防控检测相关的标准、方法、技术资料,积极为监管执法提供技术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