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26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把追回的欠薪送到群众家中
李重立
文章字数:1387
  “谢谢你们,要不是你们出面,我们的工钱真不知道啥时候才能要到手!”1月11日,洛南县洛源镇老庄村的20多名工人拿着期盼已久的工钱,不停地向前来送钱的公安民警表达谢意。
  当天,洛南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吴永峰带领民警,将追回的10万元欠薪,悉数送到22名被拖欠务工的村民家中。此前,洛南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已将另一起9.7万元欠薪案全额追回,并及时发还到被拖欠人手中。至此,洛南县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实现积案清零,现发案全破。
  22万工钱被拖欠3年半,老板玩起“躲猫猫”
  2017年7月,山西省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承包洛蓝公路(木岔沟)桥涵工程中,雇佣洛南县洛源镇、保安镇的群众干活。至2018年6月工程结束,该公司共拖欠高某等21名民工工资22万多元。
  后来,在洛南劳动监察部门的介入下,该公司法人杨某某对整改指令阳奉阴违,以拒接、关机等方式与相关人员玩起“躲猫猫”,对拖欠民工工资之事一直躲避。
  2021年3月11日,洛南县公安局受理此案后,迅即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该公司进行立案侦查,对公司法人杨某某实施网上追逃。
  2021年12月17日,山西省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法人杨某某在山西太原落网,不久被押解回洛南,警方对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期间,杨某某向警方及时交纳拖欠的工人工资10万元,承诺剩余款项尽快解决到位。目前,该案件已移交检察机关。
  拖欠员工工资近10万元,老板忙着“打官司”
  2020年1月,夜某某和庾某某以各占50%股份,合伙在洛南县四皓街办开办并经营一家酒楼。当年底,庾某某退出股份及经营权,酒楼由夜某某管理经营,后因经营不善于2021年10月停业。
  自2021年4月至10月,夜某某共拖欠15名员工工资合计9.7万多元,员工多次讨要,夜某某均以与前合伙人“打官司”为由进行搪塞。
  讨要无果后,15名员工联名将老板夜某某告向洛南县劳动监察大队。相关部门两次向夜某某下发限期改正决定书,其均未能按期支付所拖欠的员工工资。直至酒楼关门歇业,夜某某电话处于无人接听。
  2021年11月底,洛南县劳动监察部门将案件移交警方处理后,洛南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迅速立案侦查。12月14日,夜某某被传唤到案,警方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期间,犯罪嫌疑人夜某某委托其家属,将拖欠15名员工的工资送达公安机关。
  12月底,该酒楼15名员工足额拿到了被拖欠的工资,他们用送锦旗的方式向讨薪民警表达了谢意。
  按比例发还现金,让群众安心过大年
  “疫情防控期间,群众出门难,还是把追回来的这部分钱,先送到被拖欠的农民工家里去,让他们安心过大年。”1月10日晚,刚刚从疫情防控执勤卡点换班回家的吴永峰,给大队民警牛楠、王伟分别打了电话。
  “年底了,都换成现金发放,这样群众用起来方便!”吴永峰、牛楠、王伟三人一合计,想出了按被拖欠民工工资的比例进行发放的办法。经汇报大队领导,他们连夜制出22名民工被拖欠工资发还表。
  1月11日一大早,吴永峰等人在辖区派出所和村组干部带领下,先后来到四皓街办栖凤湾小区和洛源镇老庄村,将10万元被拖欠的“血汗钱”以分散和集中方式,送到22名村民手中,并告诉他们,剩余款项会尽快追讨到位,让他们安心等待。
  去年以来,洛南县公安局把追赃挽损、严厉打击各类侵财类案件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抓手,强力震慑各类违法犯罪,全力护航经济社会发展,保障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仅2021年以来,全县公安机关共破获各类侵财类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240多起,为群众追回损失33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