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发布日期:2022年02月24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商州公安严打成品油违法犯罪
文章字数:406
  本报讯 (王阶运)2月中旬以来,商洛市公安局商州分局针对辖区非法倒卖散装汽油案件多发实际,及时会同商州区应急管理局、商州区商务局下发《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储存、运输成品油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同时,以凌厉攻势从严查处4起非法销售散装成品汽油案件,7名涉案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成品油包括汽油、煤油、柴油及其他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具有相同用途的乙醇汽油和生物柴油等替代燃料,属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任何非法从事成品油经营、储存、运输的活动,属违法犯罪行为。公安商州分局责令涉事企业及个人,立即停止不法行径,自行拆除违法设备、设施,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对利令智昏、继续从事成品油违法犯罪行为的企业和个人,公安、应急管理、商务等部门将依法予以严惩,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自觉抵制非法经营、储存、运输成品油违法犯罪行为,远离上述非法行为带来的风险隐患,共同维护社会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