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名党员驻村兴农
文章字数:1108
目标要求
选优派强、管好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每个工作队每年至少为帮扶村争取1个集体经济、基础设施或公共服务项目,带动实现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村级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持续提升,城乡农民收入和村级集体经济收益稳步提升,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各类信访矛盾问题显著下降的目标。
人员确定
保持现任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稳定,任期不少于2年,到期轮换、压茬交接。驻村期间,除身体原因不能正常驻村开展工作或调离原选派单位外,一般不得因提拔或岗位调整等原因轮换现任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队员。任职期满后,按照省市选派管理办法重新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
重点任务
建强村党组织。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实施“归雁计划”,推动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促进担当作为,帮助培育后备力量,发展年轻党员,吸引各类人才;推动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推进强村富民。重点围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常态化监测和精准帮扶;发挥集体经济联盟和企业家顾问作用,加快发展乡村产业,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深化农村改革、乡村建设行动等重大任务落地见效,促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提升治理水平。重点围绕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乡村善治水平,建立健全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机制,构建党组织统一领导、各类组织积极协同、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动规范村务运行,完善村民自治、村级议事决策、民主管理监督、民主协商等制度机制;推动化解各类矛盾问题。
为民办事服务。重点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动落实党的惠民政策,经常联系走访群众;参与便民利民服务,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推动加强对困难人群的关爱服务,协调做好帮扶工作;推动各类资源向基层下沉、以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
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五类村”驻村第一书记选派管理以组织部门为主;工作队队员和其他类型村工作队长选派管理以乡村振兴部门为主,按要求落实到位,镇(街道)党(工)委负责日常管理。
强化支持保障。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队员到村任职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人事关系不变,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足额发放。派出单位参照差旅费中的伙食补助费标准给予生活补助,安排通信、交通补贴,按差旅费的有关程序报销。
激励担当作为。县区党委组织部门、农办、农业农村部门、乡村振兴部门会同镇(街道)党(工)委对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进行日常督查、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督查和考核过程中深入听取村干部、党员、群众意见,全面了解现实表现情况。
选优派强、管好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每个工作队每年至少为帮扶村争取1个集体经济、基础设施或公共服务项目,带动实现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村级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持续提升,城乡农民收入和村级集体经济收益稳步提升,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各类信访矛盾问题显著下降的目标。
人员确定
保持现任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稳定,任期不少于2年,到期轮换、压茬交接。驻村期间,除身体原因不能正常驻村开展工作或调离原选派单位外,一般不得因提拔或岗位调整等原因轮换现任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队员。任职期满后,按照省市选派管理办法重新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
重点任务
建强村党组织。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实施“归雁计划”,推动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促进担当作为,帮助培育后备力量,发展年轻党员,吸引各类人才;推动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推进强村富民。重点围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常态化监测和精准帮扶;发挥集体经济联盟和企业家顾问作用,加快发展乡村产业,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深化农村改革、乡村建设行动等重大任务落地见效,促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提升治理水平。重点围绕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乡村善治水平,建立健全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机制,构建党组织统一领导、各类组织积极协同、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动规范村务运行,完善村民自治、村级议事决策、民主管理监督、民主协商等制度机制;推动化解各类矛盾问题。
为民办事服务。重点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动落实党的惠民政策,经常联系走访群众;参与便民利民服务,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推动加强对困难人群的关爱服务,协调做好帮扶工作;推动各类资源向基层下沉、以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
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五类村”驻村第一书记选派管理以组织部门为主;工作队队员和其他类型村工作队长选派管理以乡村振兴部门为主,按要求落实到位,镇(街道)党(工)委负责日常管理。
强化支持保障。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队员到村任职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人事关系不变,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足额发放。派出单位参照差旅费中的伙食补助费标准给予生活补助,安排通信、交通补贴,按差旅费的有关程序报销。
激励担当作为。县区党委组织部门、农办、农业农村部门、乡村振兴部门会同镇(街道)党(工)委对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进行日常督查、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督查和考核过程中深入听取村干部、党员、群众意见,全面了解现实表现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