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检察院办理的行政非诉 执行监督案入选最高检优秀案件
文章字数:348
本报讯 (陈 涛)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表扬“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和优秀案件的通报》,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洛南县国土资源局申请执行刘某某没收建筑物、罚款决定检察监督案”入选优秀案件,办案经验及办案成效得到了上级机关充分肯定。
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该类案件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精准监督、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主动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土地执法查处领域加强沟通交流,加强与人民法院在受理、裁定、执行方式等方面的协作,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办理了一批有影响、效果好的土地执法查处领域检察监督案件。
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在办案中将充分发挥优秀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认真学习借鉴其他优秀案例,不断树立精品意识,扩大实践成果,打造监督品牌。
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该类案件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精准监督、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主动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土地执法查处领域加强沟通交流,加强与人民法院在受理、裁定、执行方式等方面的协作,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办理了一批有影响、效果好的土地执法查处领域检察监督案件。
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在办案中将充分发挥优秀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认真学习借鉴其他优秀案例,不断树立精品意识,扩大实践成果,打造监督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