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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3月04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公 告
文章字数:473
  陕西一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现决定对下列印章自登报之日起作废:陕西一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柞水县分公司公章;陕西一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柞水县分公司财务章;陕西一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柞水县分公司发票专用章;陕西一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柞水县分公司合同专用章;陕西一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丹凤县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项目部章;陕西一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丹凤县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项目资料章;陕西一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新建丹凤县第一幼儿园西校区项目部章;陕西一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新建丹凤县第一幼儿园西校区项目资料章。公告之后,因作废印章产生的一切行为与本公司无关,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自本公告发出30日起,凡与陕西一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柞水县分公司、丹凤县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项目、新建丹凤县第一幼儿园西校区项目存在尚未履行终结合同以及债权债务的合作方和供货方,持与陕西一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合同和相关债权债务单据凭证向我公司申报债权。同时在公告期间,我公司暂停签订新的合同以及协议,正在进行的项目暂停一切工作,逾期未提出及申报主张的,后果自付。
  陕西一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