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2年全市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的通知
文章字数:357
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管委会、防汛抗旱指挥部:
为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落实防汛抗旱责任,根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细则》《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细则》和《商洛市重大防汛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现将2022年全市防汛抗旱责任人和重要江河、城区、重点小(一)型以上水库防汛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请各防汛抗旱责任人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抓好应急措施落实,及时实施正确科学的防汛抗旱决策指挥,最大限度减少汛旱灾害损失。
附件:1.商洛市2022年市县区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
2.商洛市2022年市县城区防汛责任人名单
3.商洛市2022年重点江河防汛责任人名单
4.商洛市2022年重点水库防汛责任人名单
为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落实防汛抗旱责任,根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细则》《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细则》和《商洛市重大防汛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现将2022年全市防汛抗旱责任人和重要江河、城区、重点小(一)型以上水库防汛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请各防汛抗旱责任人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抓好应急措施落实,及时实施正确科学的防汛抗旱决策指挥,最大限度减少汛旱灾害损失。
附件:1.商洛市2022年市县区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
2.商洛市2022年市县城区防汛责任人名单
3.商洛市2022年重点江河防汛责任人名单
4.商洛市2022年重点水库防汛责任人名单
商洛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