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全面启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文章字数:1097
本报讯 (记者 李 敏)近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商洛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就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提出总体要求、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实施步骤,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创建目标任务。
方案提出,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推动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风貌、文明风尚、行为规范为目标,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为导向,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齐抓共建,筑牢思想道德基础,培育文明社会风尚,强化城市建管力度,营造和谐宜居环境,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打造“一都四区”、推动商洛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和良好文化条件。
全国文明城市是含金量最高、影响力最大、最具价值的城市品牌,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也是国内城市综合类评比中的最高荣誉。2018年以来,我市以建设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为目标,精心组织、系统谋划,高位推进、合力攻坚,有效提升了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大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在2020年12月24日召开的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上,我市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城市”称号。本次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旨在进一步巩固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向全国文明城市这一更高目标迈进。
据了解,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按照“巩固成果、补齐短板,提档升级、整体推进,全面达标、迎检考核”要求,加强文明城市“网格化、精细化、智慧化、法治化”建设,推动全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建设信仰坚定、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具体安排为:2022年至2023年为巩固成果、补齐短板阶段,任务主要是持续巩固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围绕省级文明城市反馈问题,制定科学合理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工作;2024年至2025年为提档升级、整体推进阶段,力争在2024年初进入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行列;2026年为全面达标、迎检考核阶段,将对照测评体系,实施模拟验收,不断自查自纠,补差补漏,巩固达标成果,完善档案资料,提交申请报告,迎接中央和省委文明委综合考核测评。主要任务共有九项,分别是:建设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创造力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建设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建设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建设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建设和谐宜居的生活环境,建设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建设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建设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
方案提出,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推动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风貌、文明风尚、行为规范为目标,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为导向,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齐抓共建,筑牢思想道德基础,培育文明社会风尚,强化城市建管力度,营造和谐宜居环境,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打造“一都四区”、推动商洛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和良好文化条件。
全国文明城市是含金量最高、影响力最大、最具价值的城市品牌,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也是国内城市综合类评比中的最高荣誉。2018年以来,我市以建设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为目标,精心组织、系统谋划,高位推进、合力攻坚,有效提升了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大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在2020年12月24日召开的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上,我市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城市”称号。本次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旨在进一步巩固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向全国文明城市这一更高目标迈进。
据了解,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按照“巩固成果、补齐短板,提档升级、整体推进,全面达标、迎检考核”要求,加强文明城市“网格化、精细化、智慧化、法治化”建设,推动全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建设信仰坚定、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具体安排为:2022年至2023年为巩固成果、补齐短板阶段,任务主要是持续巩固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围绕省级文明城市反馈问题,制定科学合理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工作;2024年至2025年为提档升级、整体推进阶段,力争在2024年初进入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行列;2026年为全面达标、迎检考核阶段,将对照测评体系,实施模拟验收,不断自查自纠,补差补漏,巩固达标成果,完善档案资料,提交申请报告,迎接中央和省委文明委综合考核测评。主要任务共有九项,分别是:建设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创造力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建设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建设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建设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建设和谐宜居的生活环境,建设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建设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建设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