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中院服务保障中心工作获表彰
文章字数:1217
本报讯 (通讯员 郑祥甫)近日,市委、市政府发出《关于表彰2021年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突出贡献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获得“2021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突出贡献先进集体”称号。
2021年,商洛中院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扣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立足审判执行主责主业,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商洛打造“一都四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商洛中院依法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全年受理民商事案件1213件,审结1061件,结案率87.47%;运用巡回审判、上门调解等方式审结服刑人员离婚、抚养、继承等家事纠纷58件;运用人身保护令、离婚冷静期等制度,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依法审结国家赔偿案件4件,办结司法救助案件25件,发放救助资金69万元,争取救助资金116万元。大力推行跨域立案、“云端”审判、智慧执行等办案模式,有效化解因疫情引起的合同违约、企业债务、劳动争议等纠纷案件;依法及时从严惩处妨害疫情防控、扰乱社会秩序等犯罪行为;深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帮助小微企业减负纾困,帮助劳动者共渡疫情难关,全年执行收案490件,结案443件,结案率90.41%。
商洛中院依法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审结网络犯罪关联案件5件13人;扎实开展“扫黄打非”、涉枪涉爆整治和防范打击邪教等专项活动,打击毒品犯罪,持续净化社会风气;采取“圆桌审理”的方式审理未成年人案件,加强青少年犯罪预防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依法审结几起重大职务犯罪案件;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有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商洛中院坚决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努力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发挥司法能动作用,出台《为“一都四区”建设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服务全市中心工作;上线破产管理一体化办案平台,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审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67件;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畅通市场主体权利救济途径,助推法治商洛建设。
商洛中院扎实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三审合一”,强化重点区域流域保护,紧盯秦岭南麓、黄河流域、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保护等,开展秦岭生态卫士行动日、世界环境保护日宣传活动,发布《植物资源保护刑事典型案例》;加强联动协作保护,参加丹江口水库三省六县区法院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工作会议,共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和环丹江流域跨区域司法联动保护机制,联合市生态环境局等五部门建立商洛市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
商洛中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诉源治理,推动共建共治共享,推动诉讼服务转型升级,健全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积极推动构建“1+N+1”多元解纷机制;着力解决立案难问题,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全年登记立案各类案件2291件,同比上升29.5%;畅通信访渠道,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做好重要时间节点信访安保维稳工作;创新提效能,着力促共治,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2021年,商洛中院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扣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立足审判执行主责主业,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商洛打造“一都四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商洛中院依法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全年受理民商事案件1213件,审结1061件,结案率87.47%;运用巡回审判、上门调解等方式审结服刑人员离婚、抚养、继承等家事纠纷58件;运用人身保护令、离婚冷静期等制度,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依法审结国家赔偿案件4件,办结司法救助案件25件,发放救助资金69万元,争取救助资金116万元。大力推行跨域立案、“云端”审判、智慧执行等办案模式,有效化解因疫情引起的合同违约、企业债务、劳动争议等纠纷案件;依法及时从严惩处妨害疫情防控、扰乱社会秩序等犯罪行为;深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帮助小微企业减负纾困,帮助劳动者共渡疫情难关,全年执行收案490件,结案443件,结案率90.41%。
商洛中院依法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审结网络犯罪关联案件5件13人;扎实开展“扫黄打非”、涉枪涉爆整治和防范打击邪教等专项活动,打击毒品犯罪,持续净化社会风气;采取“圆桌审理”的方式审理未成年人案件,加强青少年犯罪预防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依法审结几起重大职务犯罪案件;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有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商洛中院坚决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努力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发挥司法能动作用,出台《为“一都四区”建设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服务全市中心工作;上线破产管理一体化办案平台,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审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67件;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畅通市场主体权利救济途径,助推法治商洛建设。
商洛中院扎实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三审合一”,强化重点区域流域保护,紧盯秦岭南麓、黄河流域、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保护等,开展秦岭生态卫士行动日、世界环境保护日宣传活动,发布《植物资源保护刑事典型案例》;加强联动协作保护,参加丹江口水库三省六县区法院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工作会议,共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和环丹江流域跨区域司法联动保护机制,联合市生态环境局等五部门建立商洛市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
商洛中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诉源治理,推动共建共治共享,推动诉讼服务转型升级,健全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积极推动构建“1+N+1”多元解纷机制;着力解决立案难问题,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全年登记立案各类案件2291件,同比上升29.5%;畅通信访渠道,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做好重要时间节点信访安保维稳工作;创新提效能,着力促共治,参与基层社会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