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文章字数:877
本报讯 (通讯员 代绪刚)日前,商南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对全县范围自建房屋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坚决消除自建房安全风险隐患,为党的二十大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商南县结合“人盯人+”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排查机制,紧盯城中村、老旧小区、城乡接合部、拆迁安置区、疫情隔离场所等重点区域和学校周边、医院周边、工厂周边、工地周边等重要点位,聚焦房屋结构、设施、消防、经营、环境等安全隐患,与违法建筑排查、“三无小区”电动车停放和充电桩管理、消防通道清理、消防设施配备等消防安全排查相结合,把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与城乡违建、“两拆一提升”相结合,与秦岭山水乡村建设相结合,与政府规划区投机建房整治相结合,与疫情防控片区防控工作相结合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商南县要求各镇办和县住建局组织技术力量或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屋进行安全评估鉴定,并逐户建立房屋安全鉴定台账。对存在非结构性安全隐患的老旧自建房屋以及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主体结构造成安全隐患的,根据鉴定结果及时采取相应排危措施。对于违法建筑,各镇办及相关部门结合“两拆一提升”行动,按照锁定现状、消除存量、杜绝增量、规范管理的原则,坚持“查事先查人、查人深查事”的“双查”工作机制,实行零容忍、铁腕整治。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于鉴定为危险房屋的,采取维修加固、停用、拆除等措施,“一房一策”分类制定排危方案,并由房屋所属镇办、村(社区)督促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按照排危方案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在实施解危前密切监测,出现险情立即采取措施,坚决杜绝人员伤亡。对鉴定为危房而拒不整改的,各镇办及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同时,商南县严格落实产权人主体责任、使用人安全责任、属地管理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县上定期对各镇办、各部门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和评估考核,坚持每周一调度。对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各镇办和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对整治工作出现严重失误的镇办和部门,将启动问责程序。
商南县结合“人盯人+”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排查机制,紧盯城中村、老旧小区、城乡接合部、拆迁安置区、疫情隔离场所等重点区域和学校周边、医院周边、工厂周边、工地周边等重要点位,聚焦房屋结构、设施、消防、经营、环境等安全隐患,与违法建筑排查、“三无小区”电动车停放和充电桩管理、消防通道清理、消防设施配备等消防安全排查相结合,把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与城乡违建、“两拆一提升”相结合,与秦岭山水乡村建设相结合,与政府规划区投机建房整治相结合,与疫情防控片区防控工作相结合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商南县要求各镇办和县住建局组织技术力量或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屋进行安全评估鉴定,并逐户建立房屋安全鉴定台账。对存在非结构性安全隐患的老旧自建房屋以及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主体结构造成安全隐患的,根据鉴定结果及时采取相应排危措施。对于违法建筑,各镇办及相关部门结合“两拆一提升”行动,按照锁定现状、消除存量、杜绝增量、规范管理的原则,坚持“查事先查人、查人深查事”的“双查”工作机制,实行零容忍、铁腕整治。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于鉴定为危险房屋的,采取维修加固、停用、拆除等措施,“一房一策”分类制定排危方案,并由房屋所属镇办、村(社区)督促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按照排危方案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在实施解危前密切监测,出现险情立即采取措施,坚决杜绝人员伤亡。对鉴定为危房而拒不整改的,各镇办及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同时,商南县严格落实产权人主体责任、使用人安全责任、属地管理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县上定期对各镇办、各部门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和评估考核,坚持每周一调度。对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各镇办和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对整治工作出现严重失误的镇办和部门,将启动问责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