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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5月27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公安系统两集体三个人获全国表彰
文章字数:453
  本报讯 (通讯员 王 丹 杨丹涛)5月25日,5年一次的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我市公安系统2个先进单位、3名先进个人受到表彰。其中,市公安局商州分局法制大队被评为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商南县公安局富水公安检查站被评为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洛南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石门中队中队长樊有宏被评为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办室主任李军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柞水县公安局大队长郭淑琴被评为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
  近年来,全市公安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牢记初心、担当使命,奋力推进战疫情、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出了公安贡献,涌现出一批英雄模范和立功集体。此次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就是近年来全市公安机关的优秀代表,他们的事迹可歌可泣、感人至深,他们是新时代忠诚干净担当的公安“铁军”,是全市公安机关广大民辅警光辉事迹的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