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助力完善无障碍设施
文章字数:491
本报讯 (通讯员 高红光)“有很多残疾人反映老城区道路改造后,路虽变宽了,停车位也划了,但没有给残疾人设置专用停车泊位,造成残疾人出行不便。”近日,洛南县检察院办案干警现场走访调查时,县残疾人理事会会长赵崇启说。
根据掌握的线索,洛南县检察院办案干警经过现场走访调查发现,洛南县老城区改造和西城区“白变黑”工程竣工以来,数条道路均划了道路停车泊位,且开始运营收费,但未按照法律规定的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设置无障碍停车位,也未设置显著标识,不利于残疾人出行。针对这种情况,洛南县检察院向相关行政单位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加强日常监管,依法设置残疾人停车泊位,并在停车场设置显著标识。
接下来,洛南县检察院将常态化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对全县范围内公共停车场、医院、大型商场等地开展专项监督,除督促职能部门对未设置残疾人停车泊位的停车场予以整改外,积极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溯源治理,变事后监督为事前服务,与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共同解决无障碍设施在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保障残疾人出行便利和合法权益,推动公共场所“无
碍”,让生活更“有爱”。
根据掌握的线索,洛南县检察院办案干警经过现场走访调查发现,洛南县老城区改造和西城区“白变黑”工程竣工以来,数条道路均划了道路停车泊位,且开始运营收费,但未按照法律规定的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设置无障碍停车位,也未设置显著标识,不利于残疾人出行。针对这种情况,洛南县检察院向相关行政单位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加强日常监管,依法设置残疾人停车泊位,并在停车场设置显著标识。
接下来,洛南县检察院将常态化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对全县范围内公共停车场、医院、大型商场等地开展专项监督,除督促职能部门对未设置残疾人停车泊位的停车场予以整改外,积极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溯源治理,变事后监督为事前服务,与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共同解决无障碍设施在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保障残疾人出行便利和合法权益,推动公共场所“无
碍”,让生活更“有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