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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7月1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住房公积金政策小百科(一)
文章字数:746
  开栏语:住有所居、安居乐业,这是老百姓对美好生活最本真的需求和最深切的期盼。住房公积金是一条无形的纽带,将政府的担当与百姓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紧紧联系在一起。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根本要义就是为千家万户谋福祉。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始终践行住房公积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惠之于民”的宗旨,历经30年的实践与发展,制度从无到有,规模从小到大,从“小众”惠及“大众”,住房公积金成为保障改善民生、解决广大群众住房的重要依靠。为让更多群众了解住房公积金政策,助力更多缴存者实现“安居梦”,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商洛日报携手开辟“惠民公积金 助力安居梦”宣传专栏,敬请广大读者关注。
  一、住房公积金设立的目的意义
  住房公积金,是指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国家住房保障制度的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具有普惠性、互助性和保障性,对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发挥重要作用。
  二、住房公积金归谁所有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三、住房公积金的用途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四、住房公积金管理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五、单位住房公积金设立时限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六、职工什么时候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