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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9月15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洛南建立第一书记召回机制
文章字数:679
  本报讯 (通讯员 余燕妮 杨斌 尤晨)为进一步加强驻村工作管理,充分发挥第一书记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洛南县建立第一书记召回机制,倒逼驻村干部干实事、干好事。
  洛南县制定了《2022年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及驻村队员驻村工作测评考核工作办法》,包含责任落实、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带民致富等情况的考核标准,划定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队长(队员)的合格分数线,每季度对第一书记及工作队长(队员)驻村履职情况进行一次考评,从身体原因、签到考勤、工作实绩、帮扶满意度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
  县上对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启动召回程序。对因病因事无法正常开展工作的,由派出单位向县委组织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出符合条件的替换人选;对因未按规定时间驻村开展工作的,由县委组织部对其开展为期7天的纪律作风整顿;对因个人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较差的,由县委组织部对其开展为期14天的驻村业务回炉培训;对因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由县委组织部责令召回,其派出单位另行选派符合条件的人选担任第一书记;对因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第一书记的,经派出单位申请,县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根据具体情形启动召回程序。同时,为堵住驻村干部把召回作为逃避驻村的“偏门”,进一步督促驻村干部“下得去、蹲得住、驻得实”,建立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队长(队员)档案,把季度考核结果作为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队长(队员)评先评优、晋升职级、评定职称的重要依据。季度考核为优秀的,在评优评先、职级晋升、职称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对考核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或受到处分的,按规定作出相应处理,视情况追究派出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