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公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文章字数:1613
2021年12月4日至2022年1月4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省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3月21日反馈了督察报告。商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督察整改工作,在现场调研、征求意见、会议审议、反复研究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商洛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现予以公开。
《整改方案》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深刻汲取秦岭违建问题教训,心怀“国之大者”,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为抓手,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更好水平推动高质量发展,为打造“一都四区”提供优质的生态环境保障、奠定坚实的生态文明基础。
《整改方案》提出,到2025年,中心城区PM2.5年均浓度不超过30.71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稳定保持在91.4%以上。丹江等主要河流地表水水质稳定达到功能区标准,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二氧化碳排放、能源消耗和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例达到省级下达的指标要求。
《整改方案》对督察报告指出涉及商洛问题进行了梳理,细化分解为整改落实的具体问题,明确了每个问题的责任单位、验收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形成了整改任务清单,提出了四个方面的主要措施:
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牢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考核问责,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执法,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牢记“国之大者”,持续提升重点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坚决当好秦岭卫士,常态长效抓好秦岭保护和生态修复工作。坚决保护好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守护黄河安澜。坚决保障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水质安全,统筹江河湖库协同治理,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
突出问题导向,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开展专项攻坚行动,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持续打好碧水保卫战,推进丹江等重点河流协同治理,有效控制入河污染物排放。持续打好净土保卫战,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管控,推进大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助力秦岭山水乡村建设。
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不懈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进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和污染物减排协同增效。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用地结构调整。推进能源资源节约高效利用,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为保障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整改方案》明确了四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整改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进行,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统筹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指挥调度督促整改工作。二是加强督查问责。整改责任单位要对照整改任务清单,建立问题台账,加密督查督办频次,多措并举推进整改落实。禁止以督察整改为名的“一刀切”行为。三是严格验收销号。整改验收单位要严格对照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采取“一事一验”的方式进行验收,逐条对照、逐项检查,确保彻底整改到位。四是加强信息公开。通过“一报一台一网”、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及时公开整改情况,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引导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商洛市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严格的要求,全力抓好督察整改工作,以生态保护、绿色转型的实干实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整改方案》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深刻汲取秦岭违建问题教训,心怀“国之大者”,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为抓手,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更好水平推动高质量发展,为打造“一都四区”提供优质的生态环境保障、奠定坚实的生态文明基础。
《整改方案》提出,到2025年,中心城区PM2.5年均浓度不超过30.71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稳定保持在91.4%以上。丹江等主要河流地表水水质稳定达到功能区标准,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二氧化碳排放、能源消耗和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例达到省级下达的指标要求。
《整改方案》对督察报告指出涉及商洛问题进行了梳理,细化分解为整改落实的具体问题,明确了每个问题的责任单位、验收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形成了整改任务清单,提出了四个方面的主要措施:
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牢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考核问责,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执法,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牢记“国之大者”,持续提升重点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坚决当好秦岭卫士,常态长效抓好秦岭保护和生态修复工作。坚决保护好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守护黄河安澜。坚决保障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水质安全,统筹江河湖库协同治理,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
突出问题导向,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开展专项攻坚行动,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持续打好碧水保卫战,推进丹江等重点河流协同治理,有效控制入河污染物排放。持续打好净土保卫战,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管控,推进大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助力秦岭山水乡村建设。
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不懈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进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和污染物减排协同增效。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用地结构调整。推进能源资源节约高效利用,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为保障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整改方案》明确了四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整改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进行,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统筹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指挥调度督促整改工作。二是加强督查问责。整改责任单位要对照整改任务清单,建立问题台账,加密督查督办频次,多措并举推进整改落实。禁止以督察整改为名的“一刀切”行为。三是严格验收销号。整改验收单位要严格对照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采取“一事一验”的方式进行验收,逐条对照、逐项检查,确保彻底整改到位。四是加强信息公开。通过“一报一台一网”、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及时公开整改情况,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引导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商洛市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严格的要求,全力抓好督察整改工作,以生态保护、绿色转型的实干实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