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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9月26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商洛交警倡导市民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文章字数:501
  本报讯 (通讯员 益曾民)交通文明是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志,文明出行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行动,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文明交通意识,商洛公安交警倡导广大市民朋友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
  商洛交警温馨提醒:在步行时我们需要注意,步行外出时要注意行走在人行道内,在没有人行道的地方要靠路边行走。横过马路时须走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没有天桥和地下通道的地方应走人行通道;在没划人行横道的地方横过马路时要注意来往车辆,不要斜穿、猛跑;在设有护栏或隔离设施的道路上不得横过、钻越、跨越。
  在骑行时我们需要注意,按道行驶,靠右行驶;按规定戴好安全头盔;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车辆停放请在指定位置整齐停放,车头统一朝向;严禁乱停乱放。
  在驾驶时我们需要注意,请不要闯红灯,不随意变道行驶;不强行超车,不乱鸣喇叭;驾乘人员要系好安全带,不向车外抛撒物品;开车时不接打手机;斑马线前要文明礼让行人和非机动车;停车时要在规划的停车位内顺向整齐停放,车头统一朝向;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
  构建城市交通文明,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努力。从自我做起,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规范自己的交通行为,大家携手共创交通文明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