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民警樊有宏当选 全国“最美基层民警”
文章字数:522
本报讯 (通讯员 王 丹 记者 李小龙)9月25日,中央宣传部、公安部联合发布38名全国“最美基层民警”先进事迹。我市洛南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樊有宏当选全国“最美基层民警”。
樊有宏,男,汉族,陕西省洛南县人,中共党员,1989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洛南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入警33年来,樊有宏始终坚守在刑事侦查破案第一线,他参与勘查刑事案件现场4000余起无一差错,利用刑事技术直接破获刑事案件600余起,依据刑事技术为破获刑事案件提供证据1500余次,被誉为刑侦战线上的“柱石”、陕西警界的“老黄牛”。
樊有宏利用刑事技术这一利器证明、揭露了一大批刑事犯罪事实。他创造性地改进了电脑图像处理方法,潜心钻研心理测试技术,先后利用测谎技术成功破获了洛南“4·29”投毒杀人案、丹凤“9·20”投毒杀人案、镇安“9·28”爆炸杀人案等20余起重特大刑事案件,有力地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守护了一方百姓安居乐业。
2016年7月,樊有宏被陕西省公安厅评为“汪勇式民警”。同年12月,樊有宏被商洛市评为第五届敬业奉献道德模范。2017年5月,樊有宏被公安部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今年5月,樊有宏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评为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称号。他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
樊有宏,男,汉族,陕西省洛南县人,中共党员,1989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洛南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入警33年来,樊有宏始终坚守在刑事侦查破案第一线,他参与勘查刑事案件现场4000余起无一差错,利用刑事技术直接破获刑事案件600余起,依据刑事技术为破获刑事案件提供证据1500余次,被誉为刑侦战线上的“柱石”、陕西警界的“老黄牛”。
樊有宏利用刑事技术这一利器证明、揭露了一大批刑事犯罪事实。他创造性地改进了电脑图像处理方法,潜心钻研心理测试技术,先后利用测谎技术成功破获了洛南“4·29”投毒杀人案、丹凤“9·20”投毒杀人案、镇安“9·28”爆炸杀人案等20余起重特大刑事案件,有力地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守护了一方百姓安居乐业。
2016年7月,樊有宏被陕西省公安厅评为“汪勇式民警”。同年12月,樊有宏被商洛市评为第五届敬业奉献道德模范。2017年5月,樊有宏被公安部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今年5月,樊有宏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评为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称号。他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