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细勘察现场
本报通讯员 张 驰
人物档案 樊有宏,男,汉族,陕西洛南人,1967年8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89年参加公安工作,现任洛南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从警33年来,樊有宏主勘各类刑事案件现场4000余起,利用刑事技术直接破获各类刑事案件600余起,参与侦破重特大刑事案件100余件,利用刑事技术为破获刑事案件提供证据1500余起。樊有宏先后50余次受到部省市表彰奖励,被评为“全省公安机关刑事科学技术标兵”、全省公安机关“汪勇式先进个人”。2017年5月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2022年5月被评为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2022年9月被评为全国“最美基层民警”。
一次神秘的测谎
“第一个问题,钱是否在宿舍里藏着?”樊有宏问。
“我就没有拿钱,还藏啥藏?”李某答非所问。
“刚才不是说好的再测一次,按程序走,如实回答‘是’或者‘不是’,和第一次测时一样。”樊有宏说。
“嗯,那你问。”李某不情不愿道。
“钱是否藏在宿舍里?”
“没有。”
“钱是否交给其他人保管?”
“没有。”
“第三个问题,钱是否存银行了?”
“没有。”
“第四个问题,钱是否藏在你的车里?”
“没有。”
“钱是否埋在宿舍后面的地里?”
“没有。”
……
樊有宏问完预先设计的15道问题,接着说:“你可以再回想一下,刚才的回答还有什么更改和补充的,还有什么想要和我说的都可以说,给你两分钟时间考虑。”
“没有了,该说的都说了。”李某抵触情绪很大,语气很冲,说完话别过了脸。
10分钟,测试的时间把握得刚刚好,樊有宏看了一下表。“小样儿,还治不了你?你抵触情绪越大,反应越强烈,我的信心就越强。”樊有宏心想,从电脑前站起身来看了一眼李某。
钱到底藏在哪儿?樊有宏已胸有成竹。樊有宏走出了派出所,来到案发现场。“搜他的车,钱就藏在车里。”樊有宏对两位办案民警说。
被偷的钱真能从车里搜出来吗?
这是一起盗窃案。2014年8月的一天,洛南县张坪水库除险加固项目部3名员工当天刚领的工资在宿舍不翼而飞。3人住一间集体宿舍,工资放在各自床铺的枕头或者褥子下面,共计1.8万元。
1.8万元在当时算是一笔不小的资金。消息传开,在工地上引起轰动,引起工友恐慌,都担心自己刚领的工资被人偷了,不少人要请假把工资送回家去。
派出所来了,刑警队来了,公安局局长来了,县上领导也来了。
破案迫在眉睫。
办案民警个个也是精兵强将,现场勘查,摸排走访,深入调查,研判分析,很快有了初步结果。专案组认为项目部的3名员工有作案嫌疑,但缺乏直接证据,无法确定谁是犯罪嫌疑人。
正当大家一筹莫展时,局长发话了:“叫樊有宏来,带上他的‘神秘武器’。”
樊有宏赶到现场,手里提着一个大皮箱。
“高手带着测谎仪来破案了!”消息在工友们中间传开,不少人疑问,“电影电视里看到过这玩意儿,咱这儿的警察能玩转这个?还真能破案?”
测谎正式开始。
樊有宏设计了40道相关的问答题。他问,嫌疑人回答“是”或者“不是”,每个嫌疑人测试时间15分钟左右。
樊有宏盯着电脑,一边提问,一边仔细地观察着电脑屏幕上曲线的变化,不时在记录本上记下要点。
又一个小时过去了,3人依次完成测试。樊有宏心中也有了答案。
“李某有重大嫌疑,就审他。”樊有宏对办案民警说。
办案民警一阵兴奋,“大神”带着“神秘武器”来了之后,大家都处于期待之中,现在终于确定了作案嫌疑人。
几名预审能手去审李某,希望能打开突破口一举破案。樊有宏则对案发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勘查。
岂料,审问并不顺利,李某拒不承认。
贼无赃,硬如钢。案子又陷入了僵局。
樊有宏听到情况后,决定进行第二次测试。
樊有宏第二次准备提问问题,这次的问题主要围绕藏钱的地点展开。经过和办案民警的碰头分析,得知李某未离开过案发现场,被偷的钱财应该还没有来得及转移,可能就藏在现场周围的某个地方。
这次设计的15道问题,全部是涉及案发现场周围可能藏钱的地方。当樊有宏问到李某是否把钱藏在车里时,测试指数出现明显、较大的波动,但李某仍坚持说没有,并且表现出很不耐烦的样子。
樊有宏据此推断,钱很有可能就藏在车里。李某当时是项目部的管理人员,自己有一辆面包车停放在宿舍门外。
工友们听说“神秘武器”测出钱就藏在李某的车里,拍手互庆,奔走相告,纷纷赶来围观办案民警搜查车辆。
可搜查车辆的情况却让人大跌眼镜。两名办案民警在近百名围观工友的众目睽睽下用了一个多小时,搜遍车辆几乎能搜的地方,愣是没有找到藏钱的地方。
是在车上没有找到藏钱的地方?还是测谎的结果有问题?向来自信的樊有宏也不免忐忑起来。
这时,一位老民警李喜良赶来。李喜良从部队转业到派出所当民警,有近20年驾龄,系派出所的兼职司机,熟悉车辆构造。
李喜良上前仔细察看车辆,只见他移动面包车的后排座位,揭开地垫,用螺丝刀卸掉电瓶盖板四角的螺丝,打开盖板,取出电瓶,一个被报纸包着的纸包出现了。
办案民警提取出报纸包,小心翼翼打开,厚厚一沓百元大钞出现在眼前。现场一片欢呼。
“测谎就能破案,这警察也太牛了!”工友们纷纷竖起了大拇指。李某只好低头认罪,如实交代了作案过程。
一枚旋转的足迹
这起案件发生于2015年4月25日,洛南县老君山景区开发管理项目办公室内,一位项目部经理办公桌抽屉里的现金被盗,12万元现金被盗走了3万元。
报案后,刑警队两位年轻民警出警。经调查,该办公室是一座两层小楼,旁边建有一个一层车库,室内楼梯,二楼有办公室若干,被偷盗办公室是一名项目经理所用。该办公楼被盗当日进入楼内办事人员较杂,当晚无人值守值班。门窗没有明显破坏痕迹,仅在楼梯平台窗台内沿上发现一枚模糊的足迹。该楼位于景区内,远离村庄,未安装视频监控设施。现场也未发现有利于破案的物证和有价值的线索。报案人自称12万元现金被盗了3万元,还剩余9万元。
如果是入室盗窃案,为什么只盗走了3万元,还留下9万元?
是盗窃案?还是内盗案?案件性质一时无法确定,侦破方向无法明确,侦破工作也无法继续开展。
面对这样的现场,又该樊有宏上场了。
在现场,樊有宏重点勘查一楼至二楼平台处窗户内窗台上的那枚模糊足迹。通过反复查看,初步确定应该是有人从室外进入室内时所留下的足迹。
如果有人要进入该窗户,就必须经过该楼一层车库的楼顶,然后沿侧墙攀爬才能到达该窗户。从地面到车库楼顶,再到窗户,沿途肯定会有痕迹或遗留物。顺着这条思路在现场的关键部位仔细勘查,发现确实有从车库后墙窗户攀爬的痕迹,也有从车库楼顶向窗户攀爬的痕迹。通过这些有内在联系的现场痕迹,樊有宏判断这是一起入室盗窃案。
确定了案件性质也就确定了案件侦破方向,而且还发现了诸多可疑的痕迹。接下来就是考验案件现场勘查技术和能力的时候了。
勘查完车库窗户后,樊有宏找来了一个3米多高的梯子,爬上了车库的楼顶仔细勘查。这时,樊有宏又发现在进入窗户的侧墙上有一枚指纹,但由于墙面条件不好,指纹没有提取价值。窗台上的足迹有明显的旋转迹象,在其正下方的墙面上发现有擦拭状足迹。
只见樊有宏戴上手套、脚套,沿着嫌疑人进入窗户的路线开始了模拟实验。
从车库楼顶到窗户,水平距离80厘米左右,窗台比楼顶高出约40厘米。樊有宏沿侧墙左手按在遗留指纹痕迹旁边开始跨步,做模拟进入窗户实验。
左手放在高于遗留指纹位置跨步,与指纹相同位置跨步,低于指纹位置跨步;左脚抬起脚后跟跨步,放松脚掌跨步,用力收紧脚掌跨步;左手和左脚不同位置和姿势相结合跨步……如此多次实验,直到满意为止。
而进入窗户的实验更是反复模拟,正面进入、侧面进入、背部进入,脚部前掌先接触窗台进入、脚后跟先接触窗台进入;进入窗台后,身体和脚部向右旋转落地,向左旋转落地,再次交叉组合进行,如此反复,不厌其烦。
就这样,经过上上下下、反反复复的现场勘查和模拟实验,3个多小时过去了,模拟实验进行了30多次。通过不断重复的模拟实验,樊有宏胸中有数,终于给嫌疑人绘出了“精准画像”。
一、外来人员作案,排除内盗。作案过程真实,有一定的危险性和风险性;
二、嫌疑人身高170厘米左右,体形偏瘦;
三、嫌疑人可能是未成年人,年龄在16岁左右;
四、嫌疑人可能是社会闲散人员,无正当职业,喜欢赌博或打游戏,经常出入游戏厅。
听到这些情况,刚赶来的派出所民警小张一拍大腿,兴奋地说:“这些情况我熟悉,镇上刚好就有这么一个小伙子,游手好闲、吊儿郎当、无所事事,整天泡在游戏厅,父母管不了,他母亲前几天还来找我,让我想办法帮她管教。”
“那还愣着干啥,赶紧抓人去。”樊有宏催促民警立即行动。
相对于现场勘查,抓人就像简单的体力活。办案民警兵分两路。一路在本镇巡检镇找人,一路赶赴相距5公里外的石坡镇抓人。
不到半个小时,消息传回,人在石坡镇游戏厅被抓住了。一掏口袋,发现有1万余元现金。
“钱是哪儿来的?”民警问。
“拿别人的。”小伙答。
“在哪儿拿的?”
“老君山景区的一个办公室。”
“拿了多少?”
“3万元。”
“那其余的钱呢?”
“买游戏装备了。”
“今年多大了?”
“17岁了。”
像一位善于解决各类刑事案件现场“疑难杂症”的“老中医”,能精准给嫌疑人绘出画像的背后,是樊有宏30余年如一日对刑事技术的刻苦钻研,是他主勘4000余起刑事案件现场“临床经验”的积累,更是他对刑侦工作的信仰和执着。
他通过现场遗留痕迹,推断出此案为外来人员作案,通过侧墙上的指纹推断出嫌疑人的身高和体形,从只偷走3万元的现象分析出嫌疑人可能是未成年人,又从指纹的大小和纹线的疏密程度推断出其大概年龄,综合现场痕迹和线索,给嫌疑人绘出了精准画像。
一枚模糊的指纹
2015年入夏以来,洛南县石坡、石门、麻坪、景村等镇连续发生群众家中粮食被盗案。嫌疑人专挑大门上锁家中无人的人家下手,作案手段简单粗暴,用压力钳剪断门锁,有的甚至直接破门而入,把家中的粮食和生活物品盗窃一空。
这些案件多发生在位置偏远、交通不便、群众居住分散的空心村,群众发现迟、报案迟甚至未报案,时间跨度长、涉及区域广、发案频率高、群众损失大、社会影响恶劣。
在案发现场,樊有宏仔细勘验,还是没有发现有价值的线索。这两户人家举家外出打工,家中无人。相距1公里的村民发现报案时,已是一周之后了。
当地农村群众的住房条件较差,加之报案时间多在案发数日甚至数周之后,想要提取到有价值痕迹物证的条件几乎没有。
扩大勘查范围,深入细致提级,不放过每一起案发现场。樊有宏和战友一个现场一个现场勘查,一个环节一个环节研判,一个细节一个细节分析,力求搜集更多的线索。
2015年7月24日,寺耳镇出川村一群众家中800余公斤黄豆被盗,市价4200余元。作案手段和此前的粮食被盗案类似,可以并案侦查。现场也和此前案件现场相似,没有提取痕迹物证的条件。樊有宏反复观察,扩大范围,把勘查的范围延伸到犯罪分子可能经过的线路。
该户群众家门前有一条20多米长的小道连接通村公路,小道也成了樊有宏勘查的重点。他来来回回在小道两边寻找,不放过每一个可疑的地方。
“有了。”这次樊有宏终于有所发现。
这是一枚烟头。遗落在小道和通村公路连接处的路边,被树叶遮盖了半边。从形状、颜色以及其上附着灰尘的程度可以分析出烟头遗留的大概时间。樊有宏又详细询问周围群众及案发后到过现场的人员是否抽烟,当地群众日常习惯抽哪种品牌香烟。根据这些情况,樊有宏认为这枚烟头的价值较高,于是进行了提取。
回到县公安局送检后,这枚烟头检验出的DNA和其他几起粮食盗窃案提取的DNA认定同一,为串并案件提供了重要依据。遗憾的是,由于当时DNA库的数据有限,未比对出具体人员。
时间到了2015年11月的一天,又发案了。石坡镇南坪村一群众家中1200余公斤小麦、7条棉被被盗。樊有宏因前两天顶着寒风长时间在野外勘查一起非正常死亡案件现场,被冻感冒了,正发着烧。他不顾发烧来到现场进行勘查,反复观察、研究着现场的各个痕迹和物品之间的关系。他发现,现场的手印几乎全是戴手套的指印,是天气寒冷的原因,还是这个犯罪团伙的反侦查意识提高了?
经过细致观察和深入分析,樊有宏还真有发现。现场一间卧室里有一个柜子被打开翻动过,柜子旁边的洗衣机有移动迹象,要移动洗衣机,就要先移动洗衣机旁的茶几。而这个茶几的面板是玻璃的,保留提取痕迹物证的条件较好。
樊有宏开始对玻璃茶几进行重点勘查。茶几长150厘米、宽90厘米,移动方向为水平方向。由此分析,茶几的移动应该是两个人从两端抬起同向同距移动,如果是一端抬起移动则会呈倾斜状。两人移动可能使茶几的两端都留下指纹。通过观察,樊有宏发现茶几的一端有明显的灰尘夹层手套印迹,另一端手套印迹并不明显,有三枚模糊的指纹痕迹。
提取!不敢说是重大发现,但可以说是有所发现吧。樊有宏心里一阵激动,感觉感冒症状都缓解了很多。
樊有宏认真仔细地拍照、固定、提取。
回到县公安局,经过技术处理,只有一枚模糊指纹有比对价值。立即输入比对系统进行比对,却没有比中。樊有宏有点不甘心,再次反复查询比对,依然没有比中。这个结果让樊有宏有些失落。
天无绝人之路。专案组又收集回来300余份指纹信息,这让樊有宏又兴奋起来。他不眠不休,加班加点,经过3天不懈努力,对300余份指纹卡逐一筛选比对,终于锁定一名嫌疑人贺某。
专案组调查发现,与贺某经常纠集的还有薛某等5人。专案组又马不停蹄地收集这5人团伙的血迹样本作DNA检验。检验结果显示,薛某的DNA与7月24日寺耳镇出川村案件现场烟头上的DNA比对成功,为同一人所留。
案子终于破了。集中收网开始,这个疯狂作案的5人犯罪团伙成员相继落网。破获系列粮食被盗案件75起,同时破获机动车盗窃案件2起。犯罪团伙共盗窃玉米、小麦、大豆等粮食作物5万余公斤,同时盗窃金银首饰、家用电器等物品,涉案价值10余万元。
75起案件中,樊有宏现场勘查52起。
一串带方向的血迹
去年11月23日早上7时许,洛南县公安局永丰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在该镇王村通村公路上发现一具女尸。
接报后,派出所和交警队民警火速赶到现场,开展现场勘查和走访调查。死者为王村十组的杜某某,女性,85岁,独居,其儿子常年在外打工。死者面部有轻微伤,肢体未发现外力击打和骨折现象,路面上有多处血迹,现场也未发现有车辆碰撞遗留物。
综合现场情况,办案民警认为不属于交通事故或他杀刑事案件。
一直认为老人是死于交通事故的家属得知情况通报后,反应强烈,情绪激动,认为公安机关没有查清死者死亡原因,扬言要横尸堵路,抬尸上访。
是他杀?是车祸?是疾病?还是另有蹊跷?
樊有宏临危受命,被县公安局派往现场解开谜团。
来到现场后,樊有宏听取了办案民警现场勘查和走访调查情况,戴上口罩、帽套和手套,穿上鞋套,全副武装后开始做尸表勘验。检验完尸表,樊有宏拿出了放大镜,开始勘查路面上的血迹。
樊有宏又叫来老人的儿子和邻居详细询问了其生前的生活习惯、活动区域、身体状况等情况。
樊有宏和现场办案民警碰头交换了意见,组织召开案情通报会。
“根据现场勘查情况和死者尸表检验情况综合分析,排除刑事案件,也就是说排除他杀,这个大家没有异议吧?”樊有宏问家属。
“没有。”家属回答。
“也可以排除交通事故,你们有无异议?”樊有宏继续问。
“当然有,我们认为就是交通事故。”家属说。
“这个可以理解,你们认为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方向和方位问题吧,这也正是我要重点说明的地方。”攀有宏说着拿出了一幅手绘示意图。
示意图上用加重笔迹画出了一个又大又长拐弯折回的箭头,拐弯处到箭头中间画出大小不一、间隔不等的小圆点,箭头处画着一个倒地的人形。
“大家看,这是我刚才画的现场示意图。箭头指的是方向,小圆点代表血迹。画箭头的地方是老人倒地的地方,拐弯处的血迹是现场的第1处血迹。在老人倒地的地方往前是回家的方向,一直到拐弯处的长度有328米,路面上有11处血迹,其中第1处和第11处血迹状况大致相同,滴落状不明显,其方向性、移动性也不明显。这就说明了一个问题,第1处和第11处血迹都是在倒地的状态下滴落的血迹。”樊有宏指着示意图说。
“从第2处到第10处血迹,也就是328米路面上中间的9处血迹,都呈明显的滴落状,有明显的方向性和移动性,且方向性和移动性一致。这说明,这9处血迹是在第1处到第11处移动的过程中滴落的血迹。”
“据此可以推断,老人在第1处血迹处倒地、受伤、滴血,开始向回家相反的方向移动,共移动328米,一直到第11处血迹处第二次倒地并死亡。”
“通过走访调查了解到,老人前一天也就是22日晚上,大概六七点左右,从村外回家,在中途掉进了排水渠,弄湿了裤子和鞋,被邻村人拉上公路后继续往家走。在距离到家还有1.5公里时倒地,然后又向相反的方向移动了328米后死亡。”
“老人为什么会倒地呢?有很多种可能性,年龄比较大,已有85岁高龄;仅从邻村步行过来,要走7公里路,劳累过度,体力透支;裤子和胶鞋被水浸湿,晚上气温接近零度,寒冷失温;生前有基础病,突然发作;突发昏厥,失去知觉,失控跌倒等,都有导致跌倒的可能性。刚才我也问了老人的儿子,证实了老人生前出现过昏厥倒地的现象。”
“人在走路或者跑步过程中出现跌倒,由于惯性作用会出现头部先着地的现象。老人跌倒后头部先着地,致使面部口鼻部位着地受伤,造成鼻腔出血,这也是路面上出现血迹的来源。”
“回家,是老人前进的力量。那么老人为什么跌倒后会向回家相反的方向移动?弄清了跌倒的原因也就可以理解这个疑问了。老人跌倒时头部着地受伤,有可能造成轻微脑震荡;站起来的时候,有可能出现缺血性失忆或者再次昏厥现象;晚上没有灯光,看不清周围环境和方向,当然也有可能是其他原因,致使老人方向感错乱,走向了与回家相反的方向。”樊有宏用笔指向了示意图上的箭头。
“回家的动力是巨大的,支撑着老人耗尽了生命走完了最后的15米。没有人知道老人是怎样走过那328米,也没有人知道老人在这328米的路途中经历了什么。这就是老人死亡前后的大概过程。”樊有宏长出一口气。
会议室里传来了压抑的抽泣声。家属听了樊有宏的分析,了解了老人死亡的前后过程,解开了心中的疑问,悲痛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