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警民合力救助受伤林麝
文章字数:419
本报讯 (通讯员 代绪刚 谭从儒)“您好,这里是双泉大润发商贸公司,我们救助了一只疑似小鹿的野生动物,请求救助。”近日,商洛双泉大润发商贸有限公司员工田耀斌、周时双在地下停车场巡防时发现了一只受伤的野生动物,便拨打了110报警求助电话。
接到电话后,商南县公安局森林警察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看到了一只耳长直立、端部稍圆、四肢细长、体毛粗硬的动物,经检查确认,属2008年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的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林麝。受伤的林麝只有局部毛发擦落和轻微擦伤,工作人员对林麝的擦伤处进行消毒清洗后,综合评估其身体健康,目前已放归大自然。
近年来,商南县公安局大力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行动,严厉打击乱砍乱伐、乱捕乱猎、乱采乱挖等破坏秦岭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野生动植物数量不断增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截至目前,累计立案查处破坏秦岭生态环境刑事案件28起34人,先后救助野生动物7类18只,包括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朱鹮、林麝和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白鹭、猫头鹰等。
接到电话后,商南县公安局森林警察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看到了一只耳长直立、端部稍圆、四肢细长、体毛粗硬的动物,经检查确认,属2008年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的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林麝。受伤的林麝只有局部毛发擦落和轻微擦伤,工作人员对林麝的擦伤处进行消毒清洗后,综合评估其身体健康,目前已放归大自然。
近年来,商南县公安局大力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行动,严厉打击乱砍乱伐、乱捕乱猎、乱采乱挖等破坏秦岭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野生动植物数量不断增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截至目前,累计立案查处破坏秦岭生态环境刑事案件28起34人,先后救助野生动物7类18只,包括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朱鹮、林麝和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白鹭、猫头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