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中院宣传供稿工作受表彰
文章字数:932
本报讯 (通讯员 张 萍 王江炜)近日,中共陕西省委理论讲师团、“学习强国”陕西学习平台联合下发通知,对全省各级各部门93家“学习强国”陕西学习平台优秀供稿单位予以表彰,市中级人民法院位列其中。
自“学习强国”平台上线以来,商洛中院通过推行“1234”工作法,全方位、多层次、多方式宣传新时期商洛市两级法院党建、执法办案、队伍建设等各领域工作,有力提升党员干警学习实效。2022年以来,机关在“学习强国”签发通过稿件74篇,月供稿采用率连续位居商洛市市直机关前列,3名干警获“学习强国”平台表彰奖励。
商洛中院利用“学习强国”平台,以党支部和党员“两个作用”发挥带动全院干警政治理论学习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将运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作为党员干警提升政治素养的重要途径,贯穿“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课开讲啦”等活动全过程、各环节。
充分发挥各类培训班的主阵地作用,商洛中院成立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突出抓好青年干警理论学习。举办全市法院新闻宣传调研信息工作培训班、《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简史》专题培训等,培训宣传骨干140余人次,集中表彰全市法院新闻宣传先进集体20余个、先进个人40余人。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搭建内网“党建云”,依托强国视频会议等,打通线上学习教育培训新渠道,适时推送理论热点、视频讲座等。
商洛中院建立“每日一定量、每周一通报、每月一讨论、每季度一评比、每半年一考评”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制度,推动各项工作在学习中发展进步。印发《全市法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机制,严格落实稿件“三审三校”,建立全市法院新闻宣传及“学习强国”平台骨干通讯员队伍,对供稿形式、要求、审核发布等流程及时培训交流,有力提升供稿质量。建立供稿季度通报制度,将供稿数量、质量纳入年度岗位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形成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的学习宣传环境。
院党组明确提出把运用平台开展学习融入日常,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读书分享交流会等,做好机关党建信息供稿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力服务保障“一都四区”建设,重点抓好党组织书记队伍、党务干部队伍、纪检委员队伍、党员队伍、新闻宣传骨干队伍“五支队伍”供稿工作,推送的司法守护秦岭祖脉系列文章被新华社、中国新闻网等媒体刊发,有效提升了供稿采用率。
自“学习强国”平台上线以来,商洛中院通过推行“1234”工作法,全方位、多层次、多方式宣传新时期商洛市两级法院党建、执法办案、队伍建设等各领域工作,有力提升党员干警学习实效。2022年以来,机关在“学习强国”签发通过稿件74篇,月供稿采用率连续位居商洛市市直机关前列,3名干警获“学习强国”平台表彰奖励。
商洛中院利用“学习强国”平台,以党支部和党员“两个作用”发挥带动全院干警政治理论学习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将运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作为党员干警提升政治素养的重要途径,贯穿“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课开讲啦”等活动全过程、各环节。
充分发挥各类培训班的主阵地作用,商洛中院成立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突出抓好青年干警理论学习。举办全市法院新闻宣传调研信息工作培训班、《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简史》专题培训等,培训宣传骨干140余人次,集中表彰全市法院新闻宣传先进集体20余个、先进个人40余人。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搭建内网“党建云”,依托强国视频会议等,打通线上学习教育培训新渠道,适时推送理论热点、视频讲座等。
商洛中院建立“每日一定量、每周一通报、每月一讨论、每季度一评比、每半年一考评”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制度,推动各项工作在学习中发展进步。印发《全市法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机制,严格落实稿件“三审三校”,建立全市法院新闻宣传及“学习强国”平台骨干通讯员队伍,对供稿形式、要求、审核发布等流程及时培训交流,有力提升供稿质量。建立供稿季度通报制度,将供稿数量、质量纳入年度岗位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形成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的学习宣传环境。
院党组明确提出把运用平台开展学习融入日常,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读书分享交流会等,做好机关党建信息供稿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力服务保障“一都四区”建设,重点抓好党组织书记队伍、党务干部队伍、纪检委员队伍、党员队伍、新闻宣传骨干队伍“五支队伍”供稿工作,推送的司法守护秦岭祖脉系列文章被新华社、中国新闻网等媒体刊发,有效提升了供稿采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