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全市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文章字数:798
本报讯 (通讯员 徐勇锋)春节期间,全市公安机关从严从细落实各项安保措施,确保全市社会大局持续稳定。1月21日至27日,全市共接有效警情1365起,其中刑事案件6起,同比持平;治安案件151起,同比下降24.1%。全市未发生有影响的刑事治安案件和交通灾害事故,辖区主要道路畅通,景区秩序井然。
提前研判部署。春节前夕,市公安局专门制定下发了春节安保维稳工作通知,对节日期间矛盾纠纷查化解、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森林防火、大型活动安保、疫情防控、值班值守等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安排。结合大车流、大人流等情况和社会治安形势特点,启动“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安保模式。
强化交通管控。全市实行3级承包督导责任制,强化对高速公路、重点国省干线和旅游景区的路面管控。春节假期,共出动交警4439人次,出动警车1286台次,启动交警执法站41个,设置春运临时执勤点56个,劝导纠正交通违法287起,查处酒驾5起。通过交警双微平台和手机短信发布提示预警信息504条。特别是针对各景区人员、车辆增多等情况,迅速启动预案,全力做好提示引导、分流管制、巡逻安保等工作,确保各旅游景区秩序井然。
加强整体防控。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始终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密切关注各类矛盾问题,抓好排查调处化解。严密危爆物品管控,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引导群众合规燃放、文明燃放。严格落实“1、3、5”分钟快速响应机制,全市每日出动警力1300多人次,车辆300多台次,加强对重要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巡防力度,切实提高见警率、管事率和威慑力,全力以赴压降发案、维护秩序。
严格值班备勤。市公安局认真落实主要领导带头坚守、24小时值班备勤、外出报备、信息报送制度。强化廉洁过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公安部“六个规定”、省公安厅“十项规定”等制度规定,下发了《春节廉政提醒函》。组织班子成员分赴各县区,走访慰问基层民辅警,对春节安保维稳工作开展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提前研判部署。春节前夕,市公安局专门制定下发了春节安保维稳工作通知,对节日期间矛盾纠纷查化解、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森林防火、大型活动安保、疫情防控、值班值守等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安排。结合大车流、大人流等情况和社会治安形势特点,启动“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安保模式。
强化交通管控。全市实行3级承包督导责任制,强化对高速公路、重点国省干线和旅游景区的路面管控。春节假期,共出动交警4439人次,出动警车1286台次,启动交警执法站41个,设置春运临时执勤点56个,劝导纠正交通违法287起,查处酒驾5起。通过交警双微平台和手机短信发布提示预警信息504条。特别是针对各景区人员、车辆增多等情况,迅速启动预案,全力做好提示引导、分流管制、巡逻安保等工作,确保各旅游景区秩序井然。
加强整体防控。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始终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密切关注各类矛盾问题,抓好排查调处化解。严密危爆物品管控,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引导群众合规燃放、文明燃放。严格落实“1、3、5”分钟快速响应机制,全市每日出动警力1300多人次,车辆300多台次,加强对重要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巡防力度,切实提高见警率、管事率和威慑力,全力以赴压降发案、维护秩序。
严格值班备勤。市公安局认真落实主要领导带头坚守、24小时值班备勤、外出报备、信息报送制度。强化廉洁过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公安部“六个规定”、省公安厅“十项规定”等制度规定,下发了《春节廉政提醒函》。组织班子成员分赴各县区,走访慰问基层民辅警,对春节安保维稳工作开展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