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法院诉前调解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文章字数:485
本报讯 (通讯员 柯 婷 王宏杰)2月7日,山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通过诉前调解方式,快速化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帮助当事人“零诉讼费”维权。
2022年8月5日,被告王某驾驶二轮摩托车在十里街办国道某处与对向驾驶电动三轮车的陈某发生碰撞。此次交通事故造成陈某右髌骨骨折。陈某被送至山阳县人民医院接受治疗,累计花费医疗费用近2万元。后山阳县交通管理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王某负此起事故的主要责任。出院后,陈某多次联系被告王某协商赔偿事宜,王某逃避责任,对原告请求不予理睬,无奈之下陈某遂诉至山阳县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后,工作人员及时与被告取得联系,评估进行调解的可能性和可行性。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该案件被转至诉前调解进行办理。经山阳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团队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王某现场履行法定义务,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85万元。
近年来,为应对日益增加的民事纠纷案件,山阳县人民法院稳步推进多元矛盾纠纷化解,于2021年11月成立综合调解室,组建专职诉前调解团队2个,团队成立以来受理案件532件,成功调解371件,调解成功率82.1%,累计为当事人节省诉讼费近35万元。
2022年8月5日,被告王某驾驶二轮摩托车在十里街办国道某处与对向驾驶电动三轮车的陈某发生碰撞。此次交通事故造成陈某右髌骨骨折。陈某被送至山阳县人民医院接受治疗,累计花费医疗费用近2万元。后山阳县交通管理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王某负此起事故的主要责任。出院后,陈某多次联系被告王某协商赔偿事宜,王某逃避责任,对原告请求不予理睬,无奈之下陈某遂诉至山阳县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后,工作人员及时与被告取得联系,评估进行调解的可能性和可行性。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该案件被转至诉前调解进行办理。经山阳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团队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王某现场履行法定义务,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85万元。
近年来,为应对日益增加的民事纠纷案件,山阳县人民法院稳步推进多元矛盾纠纷化解,于2021年11月成立综合调解室,组建专职诉前调解团队2个,团队成立以来受理案件532件,成功调解371件,调解成功率82.1%,累计为当事人节省诉讼费近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