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农业保险创新试点实施方案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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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陕西日报记者 苏 怡 实习生 高大山)3月27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为落实落细财政金融支农惠农政策,提升农业保险保障水平,省财政厅日前印发我省2023年农业保险创新试点实施方案,多策并用持续助推农业保险创新险种高质量发展。
据悉,此次创新险种省级补贴总规模预计将突破7000万元。实施方案是我省推动农业保险由“保成本”向“保价格、保收入”转变,逐步实现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将有效落实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高质量发展要求,使农业保险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推动地方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助推农户增收等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省农业保险工作小组积极总结近两年创新险种试点成效,同时结合我省农业产业发展方向,加大对试点成效明显的创新险种支持力度。其中,主粮作物收入、食用菌收入、魔芋收入等险种试点规模提升100%,生猪价格指数等险种提升50%,支持商洛开展板栗价格指数保险试点,扩大省级创新险种支持范围。
根据我省已经建立的农业保险保额费率动态调整机制,省农业保险工作小组对创新险种承保理赔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将保费与理赔金额直接挂钩,对简单赔付率低于70%的生猪价格指数等险种,通过下调保费、扩大保险覆盖面,为更多农户提供保障;对简单赔付率高于100%的食用菌收入、魔芋收入等险种,通过上浮保费、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充分调动保险机构积极性,提升农业保险的可持续性。
同时,在总结我省前期试点经验基础上,省财政厅创新探索“保险+期货”落地新路径,将前期直接补贴45%的模式优化为“交易所+财政+金融机构+农户”多方共同参与的试点模式,通过大力争取郑州、大连等商品交易所支持资金,积极引导期货公司、保险机构在试点工作中合理出资,投保农户配套自缴,引入更多金融活水,在减轻财政负担的同时,为全省农业产业发展提供更多风险保障。此外,为进一步调动各市积极性,对此次未申报但后期被纳入大连、郑州期货商品交易所补贴的项目,由省级财政统一补贴15%。(转自《陕西日报》2023年4月3日第1版)
据悉,此次创新险种省级补贴总规模预计将突破7000万元。实施方案是我省推动农业保险由“保成本”向“保价格、保收入”转变,逐步实现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将有效落实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高质量发展要求,使农业保险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推动地方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助推农户增收等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省农业保险工作小组积极总结近两年创新险种试点成效,同时结合我省农业产业发展方向,加大对试点成效明显的创新险种支持力度。其中,主粮作物收入、食用菌收入、魔芋收入等险种试点规模提升100%,生猪价格指数等险种提升50%,支持商洛开展板栗价格指数保险试点,扩大省级创新险种支持范围。
根据我省已经建立的农业保险保额费率动态调整机制,省农业保险工作小组对创新险种承保理赔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将保费与理赔金额直接挂钩,对简单赔付率低于70%的生猪价格指数等险种,通过下调保费、扩大保险覆盖面,为更多农户提供保障;对简单赔付率高于100%的食用菌收入、魔芋收入等险种,通过上浮保费、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充分调动保险机构积极性,提升农业保险的可持续性。
同时,在总结我省前期试点经验基础上,省财政厅创新探索“保险+期货”落地新路径,将前期直接补贴45%的模式优化为“交易所+财政+金融机构+农户”多方共同参与的试点模式,通过大力争取郑州、大连等商品交易所支持资金,积极引导期货公司、保险机构在试点工作中合理出资,投保农户配套自缴,引入更多金融活水,在减轻财政负担的同时,为全省农业产业发展提供更多风险保障。此外,为进一步调动各市积极性,对此次未申报但后期被纳入大连、郑州期货商品交易所补贴的项目,由省级财政统一补贴15%。(转自《陕西日报》2023年4月3日第1版)